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7项决策事项纳入九江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现将《九江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情况的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各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每项决策需准备2份案卷备查)。
附件:九江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