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九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带头学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周末大讲堂”,邀请高校教授、法学专家为政府班子成员及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法规汇要》学习等方式先后开展8次法律法规学习,引领推进各地各部门学法常态化。全年共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1261次,参加人数60000余人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3.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法治督察,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4.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市浔阳区“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建设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积极参与2022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择优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示范创建综合地区和单项项目候选名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两级“一枚印章管审批”全覆盖。确定市、县两级11个类别行政权责事项清单15562项,建立了横向覆盖政府各部门、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权责清单管理体系。形成《九江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2年)》《九江市精准赋权事项目录(2022年)》。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依法实施市场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行科学精准监管。拓展“免罚清单”,在上年基础上, 形成33个领域328项不予处罚不予强制事项清单。该项工作被省委信息“推进双一号工程”版块采用,《法治日报》报道2次。倡导包容审慎执法,编制《行政处罚规范指南》,市场监管领域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认可并在全系统推广学习。印发《关于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的通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3.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进一门”改革。市本级政务中心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达96.8%(涉及安全保密等特殊因素未进驻)。市直部门580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由“小一窗”向集成服务的“大综窗”迈进,各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市县两级共推进一事通办项目153个。持续提升网上办能力。在全省首创企税银无纸化分类退税中心,率先成立首个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办理中心。加强异地通办,与“粤鄂皖湘桂黔”等6省17市构建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开通“异地通办”专窗。
(三)坚持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提高行政立法质效。聘请35位立法咨询专家组建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库,与九江学院签订新的立法合作协议,提升立法质效。2022年,《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两部立法已由省人大正式批准通过;《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并报市人大审议。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贯彻《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对省、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的45件有关文件及工作征求意见函作出意见回复,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
(四)依法行政决策,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公布《九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跟进决策事项落实落地。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市雨污管网一体化示范建设等42项行政决策均经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有力保障市政府相关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2.强化行政决策法律风险防范。组建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专家库,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队伍,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支持。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优升级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发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效用,推进工作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
2.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连续三年对各地各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督察。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市本级23家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建立行政检查评价制度,通过接受检查对象的监督促进执法人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法核发执法证件。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检查监测点建设,完善监测点相关工作机制,动态调整监测点。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深入湖口县开展首个执法案卷“飞行检查”,集中评审九江市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成员单位执法案卷。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督察。
(六)加强监督问效,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加强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市政协委员会通报重要情况制度,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和市政协通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81件,政协提案304件,办结率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做好“信用九江”平台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推进全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开通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赣服通”市县分厅等重点系统的接口对接,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作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效。2022年全市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4件,办结514件(含往年结转)。编制《九江市行政复议典型案例选编》,加大复议典型案例指导复议实践力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府院联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应诉率达92.12%,较上年提高15%。
(七)坚持协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推出“法律明白人”广场创建亮点工程,建成78个法律明白人广场并投入使用。2022年我市“法律明白人”广场创建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2.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91件,首建军律共建法律服务平台。全力推进“浔城志警”向“九江志警”升级转变,打响“九江志警”品牌。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服务11万余人次,“12348”热线平台实时接听率位于全省前列。
3.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全省首家司法鉴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江西问渠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创我省由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先河。在省内率先建立市委信访局+律师工作室纠纷化解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还不平衡;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一些基层政府从事法治工作力量还很薄弱,人员素质不够高,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四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五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基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