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政府工作报告》第7项:“7.支持九江、赣州、吉安、抚州建设全国“无废城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市《政府工作报告》第65项:启动《九江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
落实措施:1.开展工作调度,督促县区落实方案中各项任务;2.聘请技术团队,开展技术支持。出具年度工作报告。
落实情况:1.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对方案各项任务和工程项目建立月调度;在九江生态环境公众号开设专栏,对“无废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动态进行定期宣传,目前已在专栏发布5篇文章。2.开展项目调研摸底,对已完工的29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目前已调研6个项目;对全市46座尾矿库开展排查,已排查14座。3.组织召开九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培训视频会,会议邀请了中国环科院、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技术帮扶组组长岳波研究员现场授课。4.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循环产业促进领导小组。推动实施瑞昌市20万吨废塑料跨相裂解项目,筹备生活垃圾废塑料回收项目、全市工业固体废物调查项目。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0项:“节能减排降碳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
落实措施:1.出台九江市“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完成2022年全市大气、水减排项目台账上报工作。
落实情况:1.市环委办于2月2日印发《关于九江市“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1-2025)》,通过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深化工业废气减排等八个方面进行落实减排。2.污染减排由各项目通过技改、以老带新等方式进行减排,切实达到减排效果。
(三)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32项:“持续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落实措施:1.健全完善大气治理机制。印发《九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围绕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市、县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减排目标及重污染天气消除目标。加强涉气项目审批管理,加强涉气企业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涉气重点企业日常执法监管。
2.推进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全面排查全市范围减排项目,建立减排项目清单台账,建立排污权储备项目库。建立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和筹备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3.推进国控站点设备更新工作,加强与省中心站及国家监测总站沟通协调,争取中心城区3套老旧PM2.5设备2023年底完成设备更换及数据采信。
落实情况:1.起草《九江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预计近期印发;2.编制完成《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送审稿)。3.与省生态环境厅、省监测中心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国控站点设备更换和数据采信。
(四)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34项:“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国考、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落实措施: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到2023年底完成70%左右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落实情况:1.健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起草《九江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预计本月底前完成印发;2.持续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已完成生态环境部三级排查并交办的101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监测、溯源,经生态环境部认定核减155个非排口,剩余857个排污口;推进812个鄱阳湖、修河、柘林湖及其他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已完成411个的排查、监测、溯源;3.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整治要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统筹安排,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
(五)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36项:“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落实措施:1.开展土壤调查报告评审,严格排查土壤污染状况;2.严格地块出让程序,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调查存在污染的地块一律不允许出让;3.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安全利用。
落实情况:1.为提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效率,2月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的通知,目前此项工作权限已委托下放至县(市、区),市局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2.1月,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的紧急通知》,对重点建设用地开展全面核查,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地块逐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1月,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九江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区)任务。
(六)市《政府工作报告》第137项:“规范危化品、医疗废物收储运过程管控,实现应收尽收、安全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
落实措施:1.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确保应收尽收;2.督促九江凯华严格履行医废处置相关规定,确保医废安全处置。
落实情况:12月以来,督促19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共214家在平台注册备案并运行医疗废物转运联单。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