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6日
“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对“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实施科学考评,现制定如下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13个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考评项目为“民生福祉”满意度,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是:
1.省50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40分;
2.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实际完成情况20分;
3.领导重视度10分;
4.工作亮点创新10分;
5.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10分;
6.县(市、区)民意测评10分。
三、考评方法
1.查阅资料。各地提供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的相关工作方案、文件,部署推进情况、资金拨付及落实成效等相关原始资料。
2.核实数据。调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核实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3.民意测评。通过发放测评表、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满意度进行民意测评。
4.综合计分。省民生工程、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由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县(市、区)工作情况提供原始评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各单位评价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及年终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计分;其余考评项目由各县(市、区)提供申报材料,再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评执行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承办实施。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