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督查督办和问责

关于印发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04-26 07:34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6日

 

 

  “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对“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实施科学考评,现制定如下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13个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考评项目为“民生福祉”满意度,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是:

  1.省50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40分;

  2.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实际完成情况20分;

  3.领导重视度10分;

  4.工作亮点创新10分;

  5.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10分;

  6.县(市、区)民意测评10分。

  三、考评方法

  1.查阅资料。各地提供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的相关工作方案、文件,部署推进情况、资金拨付及落实成效等相关原始资料。

  2.核实数据。调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核实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3.民意测评。通过发放测评表、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满意度进行民意测评。

  4.综合计分。省民生工程、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由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县(市、区)工作情况提供原始评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各单位评价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及年终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计分;其余考评项目由各县(市、区)提供申报材料,再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评执行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承办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关于印发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07:3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6日

 

 

  “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度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对“民生福祉”群众满意度实施科学考评,现制定如下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13个县(市、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评项目及分值

  考评项目为“民生福祉”满意度,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是:

  1.省50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40分;

  2.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实际完成情况20分;

  3.领导重视度10分;

  4.工作亮点创新10分;

  5.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10分;

  6.县(市、区)民意测评10分。

  三、考评方法

  1.查阅资料。各地提供民生工程、民生实事的相关工作方案、文件,部署推进情况、资金拨付及落实成效等相关原始资料。

  2.核实数据。调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核实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3.民意测评。通过发放测评表、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满意度进行民意测评。

  4.综合计分。省民生工程、市“十个一百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由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县(市、区)工作情况提供原始评价,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各单位评价情况,结合平时督查及年终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计分;其余考评项目由各县(市、区)提供申报材料,再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评执行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承办实施。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