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公共监管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政策

九安办发〔2022〕2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12-12 10:40 【字体:

九安办发〔202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2〕5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围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贯彻落实活动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形式、广泛发动,全面开展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凝聚全市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规及中央政策要求,开展好“三项学习”。

1.安全生产论述“人人学”。各地、各部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常务会、青干班、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各生产经营单位以职工大会、车间会、班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2.安全生产法规“集中学”。各级行业部门及企业开展以“3+N”为重点内容的安法“集中学”活动,3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N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为重点,确保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必学安法,切实做到原文、逐字、全覆盖式的学习。

3.安全生产政策“系统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地方安全生产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全面掌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要求。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贯活动。

围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从党政领导、监管干部、企业法人、一线员工、资深律师等,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宣讲安全,推动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将“依安法、守安规、保安全”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4.党政领导带头讲安全。利用市级主流媒体资源,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长谈安全”专访活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具体举措落实等情况,以“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题,结合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组织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访谈,并在市级主流媒体轮流播报。

5.监管干部包企讲安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确定的精准包企干部,要按照“八包一保”的具体措施,深入对口企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一次专题宣传及精细服务。

6.企业法人专题讲安全。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持续推进“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等情况,召开一次专题宣讲会,并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7.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企业以班组等组织为基本单元,每班安排一名员工,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9号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隐患动态排查等措施落实情况,谈认识、谈作法、谈建议,交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8.资深律师释法讲安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梳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组织律师团队深入企业进行专题宣讲。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围绕“安全宣传咨询日”具体开展“6个一”活动。

9.一场大型现场咨询日活动。市级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永修县,邀请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社会救援组织、企业参加。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安全应急装备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产品展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先进工作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向全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

10.一次“主播讲安全”活动。市安委办联合永修县安委会,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设置安全生产情景、讲述事故危害、推广安全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11.一次主题书画摄影评展活动。市安委办联合市文联,通过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集中在咨询日现场展出。

12.一轮事故警示案例展播。各地、各有关部门,梳理近年来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入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集体观看,不断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13.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监管干部、媒体记者、其他企业负责人、职工家属及社会各界走进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实地体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

(四)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市、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成立安全与应急“五进”宣讲团,开展一次“双五进”集中行动。

14.安全宣传进企业。推动开展“我为安全做一件事”实践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企业员工,立足安全生产角度,在6月份内,讲一个关于安全生产的故事、做一件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情、提一条有益于企业安全发展的建议。

15.安全宣传进农村。以“农村大喇叭——安全之声”主题宣传为切入点,结合农村自建房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淹溺安全等安全知识进行轮番播报式宣传推广。

16.安全宣传进社区。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安全宣传活动。

17.安全宣传进学校。全市高校及中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教育进课堂”“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主题征文演讲等安全教育活动。

18.安全宣传进家庭。创新“安全守护家庭会”,积极组织家庭成员开展“分享我的安全感受”“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安全宣传实践活动。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9.一次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巡回看成效”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提炼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突出实操培训考试,组织各地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干部、企业代表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及考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巡回观摩,总结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成效。

20.一轮执法规范化培训行动。突出法律法规、执法基础知识、具体行业领域监管业务知识,组织县、乡两级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及行业领域业务培训。

21.一次综合应急演练评估。市安委会根据“江西应急·2022”九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进行深度总结评估,持续改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通过应急演练活动,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随手拍”行动。

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打破时空限制,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水上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三大员”行动,做实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工作机制。

22.一批社会安全监督员。依托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广泛发动广大社会公众、全体网民,第一时间上传报告身边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网民和群众上传反映的隐患情况落实转办核查、闭环治理、警示曝光、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按照推荐上报情况,结合风险隐患经验报告经验,选树一批社会安全监督员,发放电子认证证书,增加身份认同感。

23.一批“企业安全吹哨员”。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推选出一批“企业安全吹哨员”,发放证书,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增加身份认同感。

24.一批“风险管控网格员”。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实网格化管理,按照生产单元设置岗位“风险管控网格员”,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开展应急科普大动员活动。

25.开展一次安全科普大赛。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组织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其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事业的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推广、应急科普讲解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

26.征集一批新媒体作品。推进“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文创产品等,利用集中活动和各传播载体推送发放;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激发社会创作,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推动产生一批全市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及优秀创客。

27.开展一次竞赛答题。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

(八)开展首届“浔庐问安”安全发展论坛。在积极参与省安委会举办的第十六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的基础上,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融合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面向党政领导、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立足九江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实际,开展汇智聚力共谋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28.党政领导篇。面向县、乡两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结合履职尽责实际,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征集一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研讨文章,确保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篇。

29.行业专家篇。面向省市专家库专家及社会资深安全专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实际,围绕做好特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征集一批行业领域研讨文章,原则上市级专家库每位专家供稿不少于1篇。

30.企业家篇。面向全市各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结合生产经营建设实际,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征集一批企业负责人安全研讨文章,原则上危化生产企业、矿山、规上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每家不少于1篇。

31.安全管理篇。面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征集一批企业安全管理研讨文章,原则上危化生产企业、矿山、规上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家不少于1篇。

32.监管执法篇。面向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监管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实际,围绕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征集一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研讨文章,原则上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提供不少于1篇。

33.沙龙研讨会。组织首届“浔庐问安”沙龙研讨会,面向全市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邀请优秀代表参与论坛活动,以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为重点,交流研讨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筑牢安全防线做出积极贡献。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活动。

34.启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定于6月份开始,对全市16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5.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一)开展典型案例集中曝光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地每季度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要求,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打击资源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和集中行动的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微信微博举报平台,重视“随手拍”隐患反馈整改,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根据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市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以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宪奎任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浩明同志兼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1),并于每周三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7月3日前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

联系人:戴佳煜,联系电话:0792-8585369,电子邮箱:yjglkpk@163.com。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附东楼B602(邮编:332000)。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九安办发〔2022〕23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2 10:40

九安办发〔202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2〕59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围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贯彻落实活动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形式、广泛发动,全面开展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凝聚全市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规及中央政策要求,开展好“三项学习”。

1.安全生产论述“人人学”。各地、各部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常务会、青干班、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各生产经营单位以职工大会、车间会、班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2.安全生产法规“集中学”。各级行业部门及企业开展以“3+N”为重点内容的安法“集中学”活动,3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N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为重点,确保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必学安法,切实做到原文、逐字、全覆盖式的学习。

3.安全生产政策“系统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地方安全生产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全面掌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部署要求。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贯活动。

围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从党政领导、监管干部、企业法人、一线员工、资深律师等,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宣讲安全,推动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将“依安法、守安规、保安全”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4.党政领导带头讲安全。利用市级主流媒体资源,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长谈安全”专访活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具体举措落实等情况,以“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题,结合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组织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生产访谈,并在市级主流媒体轮流播报。

5.监管干部包企讲安全。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确定的精准包企干部,要按照“八包一保”的具体措施,深入对口企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开展一次专题宣传及精细服务。

6.企业法人专题讲安全。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持续推进“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等情况,召开一次专题宣讲会,并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7.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企业以班组等组织为基本单元,每班安排一名员工,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9号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隐患动态排查等措施落实情况,谈认识、谈作法、谈建议,交流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8.资深律师释法讲安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梳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组织律师团队深入企业进行专题宣讲。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围绕“安全宣传咨询日”具体开展“6个一”活动。

9.一场大型现场咨询日活动。市级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永修县,邀请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社会救援组织、企业参加。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安全应急装备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产品展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先进工作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向全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理念。

10.一次“主播讲安全”活动。市安委办联合永修县安委会,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设置安全生产情景、讲述事故危害、推广安全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11.一次主题书画摄影评展活动。市安委办联合市文联,通过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书法、绘画及摄影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集中在咨询日现场展出。

12.一轮事故警示案例展播。各地、各有关部门,梳理近年来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入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集体观看,不断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13.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监管干部、媒体记者、其他企业负责人、职工家属及社会各界走进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实地体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

(四)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市、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成立安全与应急“五进”宣讲团,开展一次“双五进”集中行动。

14.安全宣传进企业。推动开展“我为安全做一件事”实践活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企业员工,立足安全生产角度,在6月份内,讲一个关于安全生产的故事、做一件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情、提一条有益于企业安全发展的建议。

15.安全宣传进农村。以“农村大喇叭——安全之声”主题宣传为切入点,结合农村自建房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淹溺安全等安全知识进行轮番播报式宣传推广。

16.安全宣传进社区。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安全宣传活动。

17.安全宣传进学校。全市高校及中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教育进课堂”“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主题征文演讲等安全教育活动。

18.安全宣传进家庭。创新“安全守护家庭会”,积极组织家庭成员开展“分享我的安全感受”“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安全宣传实践活动。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9.一次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巡回看成效”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提炼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突出实操培训考试,组织各地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干部、企业代表对全市安全培训机构及考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巡回观摩,总结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成效。

20.一轮执法规范化培训行动。突出法律法规、执法基础知识、具体行业领域监管业务知识,组织县、乡两级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及行业领域业务培训。

21.一次综合应急演练评估。市安委会根据“江西应急·2022”九江防汛抢险综合演练进行深度总结评估,持续改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通过应急演练活动,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随手拍”行动。

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打破时空限制,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水上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三大员”行动,做实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工作机制。

22.一批社会安全监督员。依托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广泛发动广大社会公众、全体网民,第一时间上传报告身边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网民和群众上传反映的隐患情况落实转办核查、闭环治理、警示曝光、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按照推荐上报情况,结合风险隐患经验报告经验,选树一批社会安全监督员,发放电子认证证书,增加身份认同感。

23.一批“企业安全吹哨员”。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推选出一批“企业安全吹哨员”,发放证书,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增加身份认同感。

24.一批“风险管控网格员”。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实网格化管理,按照生产单元设置岗位“风险管控网格员”,并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开展应急科普大动员活动。

25.开展一次安全科普大赛。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组织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其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事业的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推广、应急科普讲解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

26.征集一批新媒体作品。推进“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文创产品等,利用集中活动和各传播载体推送发放;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激发社会创作,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推动产生一批全市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及优秀创客。

27.开展一次竞赛答题。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奖竞答活动。

(八)开展首届“浔庐问安”安全发展论坛。在积极参与省安委会举办的第十六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的基础上,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融合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面向党政领导、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立足九江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实际,开展汇智聚力共谋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28.党政领导篇。面向县、乡两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结合履职尽责实际,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征集一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研讨文章,确保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篇。

29.行业专家篇。面向省市专家库专家及社会资深安全专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实际,围绕做好特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征集一批行业领域研讨文章,原则上市级专家库每位专家供稿不少于1篇。

30.企业家篇。面向全市各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结合生产经营建设实际,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征集一批企业负责人安全研讨文章,原则上危化生产企业、矿山、规上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每家不少于1篇。

31.安全管理篇。面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征集一批企业安全管理研讨文章,原则上危化生产企业、矿山、规上工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家不少于1篇。

32.监管执法篇。面向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系统、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监管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实际,围绕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助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征集一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研讨文章,原则上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提供不少于1篇。

33.沙龙研讨会。组织首届“浔庐问安”沙龙研讨会,面向全市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邀请优秀代表参与论坛活动,以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为重点,交流研讨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筑牢安全防线做出积极贡献。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活动。

34.启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定于6月份开始,对全市16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5.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一)开展典型案例集中曝光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地每季度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要求,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打击资源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和集中行动的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微信微博举报平台,重视“随手拍”隐患反馈整改,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根据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市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以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牵头单位,市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宪奎任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浩明同志兼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推动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1),并于每周三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7月3日前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

联系人:戴佳煜,联系电话:0792-8585369,电子邮箱:yjglkpk@163.com。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附东楼B602(邮编:332000)。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