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字〔2022〕13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九江经开区防震减灾局、八里湖新 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 价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资 质审核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震发〔2021〕10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 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
九应急字〔2022〕137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区 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资质审核管 理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 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九应急字〔2022〕13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九江经开区防震减灾局、八里湖新 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 价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资 质审核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震发〔2021〕10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 年10月21日
九应急字〔2022〕13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九江经开区防震减灾局、八里湖新 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 价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资 质审核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震发〔2021〕101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2 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