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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35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3-20 15:20 【字体:

九应急字〔2023〕3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用高水平的监管执法工作为高质量安全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3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市推进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双一号”工程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并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努力以高水平监管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九江打造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一个计划(《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灾救灾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两份文件(《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四个突出(突出严格执法、突出精准执法、突出执法信息化、突出监管服务)、五项活动(执法培训活动、示范执法活动、交叉检查活动、练兵比武活动、监督评议活动)、六大举措(加强发动启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调度通报、加强指导协调、加强氛围营造、加强督导考核)”,着力解决当前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快构建一贯到底、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努力实现“七个百分之百”目标(即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执法监督覆盖率100%、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合格率100%)。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短板

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市推进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双一号”工程要求,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流程,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①态度不端正。执法检查时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走过场、搞花架子。②能力不足。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知道业务要求,不了解执法程序,不会证据收集,检查查不出问题,指导服务说外行话。③行为不规范。未规范使用文明执法用语、佩戴执法装备、出示执法证件、作出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听证或救济的权利、未规范进行送达文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全面执行。④科技应用不到位。行政检查、处罚未全过程使用和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未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报送典型执法案例。⑤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未按要求开展。业务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议等能力提升活动未按要求开展,部分县局对乡镇、园区等功能区的执法监督未有效开展。⑥执法保障不到位,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县局未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和配备执法车辆、装备,未对执法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未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警示等问题短板,极大影响和制约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发动启动,确保部署到位。市局要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召集相关股室、乡镇、园区有关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对活动内容进行全面讲解,确保市、县、乡、园区全面知晓、全面发动并落实工作;市、县局各科室(股室、单位)要深化方案、分工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懂法知责明理,提升能力素质,熟悉工作任务,做到知行合一。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动员部署的信息报道及时报市局法规科。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提升到位。各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①要端正执法态度。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理念,充分利用每一次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切实做到“凡接触即服务”,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找出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②要改进执法作风。真正沉下来、蹲下去,严禁招呼式检查、过场式检查、应付式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走过场、搞花架子,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解决问题。③要提升执法能力。通过参加授课培训、专家讲解、自学、交流研讨、模拟操作和参与实际执法等方式,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执法理论能力水平,提升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法律法规运用和裁量等实操能力水平,提升执法装备设备和系统应用操作能力水平。④要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及时作出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涉及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要及时立案,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迅速查处,及时结案;涉及行刑衔接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涉及经济处罚的要及时催缴到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保障,严格实行奖惩,将执法力量投入到急难险重的实战当中,锻炼过硬作风、锻造高强本领,打造依法履职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铁军。

(三)加强调度通报,确保推动到位。市局对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围绕“一个计划、两份文件、三项制度、四个突出、五项活动”,将主要工作细化为33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局做法,制定分工表,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市局将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明确专门机构、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信息的调度、汇总工作,每月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法规科。市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执法工作主要指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针对短板弱项研究对策措施;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对照活动的内容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整改到位。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加强指导,与县局、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共同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对碰到的困难认真协调,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建章立制,促进提升。

(五)加强氛围营造,确保宣传到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组织一批新闻报道员深入执法前沿、深入企业一线,集中宣传活动中的创新形式、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并曝光警示一批查处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市局将组成督导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活动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等有关情况纳入县(市、区)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和市局科室、个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对于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积极推荐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表彰奖励评选。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开展监督提醒、通报批评。对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进行督办、曝光、通报,对于在历次通报中排名靠后的地区,在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历次通报中排名靠后的科室,在市局科室、个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分管领导要带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挂点县区行动开展情况,对分管领域落实不力的科室、干部和县局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自觉主动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结合地区实际和科室(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挂图作战、列表推进,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切实推进落实。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与防控“六大风险”、推进“六大创新”、实施“六大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编制管理、财政、人力社保、司法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经费、人员、装备等要素保障,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领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坚持公正执法。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罚,严禁“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

(四)严格廉洁执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政规定,严禁借工作之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参加企业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在日常执行执法时,宣读发放《服务对象廉政纪律提醒告知书》;在事故调查前,宣读发放《服务对象廉政纪律提醒告知书》,并与调查组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在进行处罚时,根据自由裁量现场确定处罚金额和措施,不留变化空间和时间。

附件: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责任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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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35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0 15:20

九应急字〔2023〕3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九江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用高水平的监管执法工作为高质量安全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3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省、市推进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双一号”工程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并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努力以高水平监管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九江打造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一个计划(《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灾救灾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两份文件(《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三项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四个突出(突出严格执法、突出精准执法、突出执法信息化、突出监管服务)、五项活动(执法培训活动、示范执法活动、交叉检查活动、练兵比武活动、监督评议活动)、六大举措(加强发动启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调度通报、加强指导协调、加强氛围营造、加强督导考核)”,着力解决当前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快构建一贯到底、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努力实现“七个百分之百”目标(即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100%、执法检查现场处置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执法监督覆盖率100%、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合格率100%)。

三、当前存在的问题短板

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市推进营商环境和数字经济“双一号”工程要求,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流程,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①态度不端正。执法检查时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走过场、搞花架子。②能力不足。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知道业务要求,不了解执法程序,不会证据收集,检查查不出问题,指导服务说外行话。③行为不规范。未规范使用文明执法用语、佩戴执法装备、出示执法证件、作出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听证或救济的权利、未规范进行送达文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全面执行。④科技应用不到位。行政检查、处罚未全过程使用和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未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报送典型执法案例。⑤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未按要求开展。业务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议等能力提升活动未按要求开展,部分县局对乡镇、园区等功能区的执法监督未有效开展。⑥执法保障不到位,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县局未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和配备执法车辆、装备,未对执法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未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警示等问题短板,极大影响和制约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发动启动,确保部署到位。市局要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召集相关股室、乡镇、园区有关负责人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对活动内容进行全面讲解,确保市、县、乡、园区全面知晓、全面发动并落实工作;市、县局各科室(股室、单位)要深化方案、分工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懂法知责明理,提升能力素质,熟悉工作任务,做到知行合一。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动员部署的信息报道及时报市局法规科。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提升到位。各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①要端正执法态度。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理念,充分利用每一次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切实做到“凡接触即服务”,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找出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②要改进执法作风。真正沉下来、蹲下去,严禁招呼式检查、过场式检查、应付式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走过场、搞花架子,深入一线、深入企业解决问题。③要提升执法能力。通过参加授课培训、专家讲解、自学、交流研讨、模拟操作和参与实际执法等方式,提升思想政治理论、执法理论能力水平,提升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法律法规运用和裁量等实操能力水平,提升执法装备设备和系统应用操作能力水平。④要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及时作出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按时复查;涉及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要及时立案,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迅速查处,及时结案;涉及行刑衔接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涉及经济处罚的要及时催缴到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保障,严格实行奖惩,将执法力量投入到急难险重的实战当中,锻炼过硬作风、锻造高强本领,打造依法履职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铁军。

(三)加强调度通报,确保推动到位。市局对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围绕“一个计划、两份文件、三项制度、四个突出、五项活动”,将主要工作细化为33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局做法,制定分工表,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市局将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明确专门机构、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信息的调度、汇总工作,每月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局法规科。市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执法工作主要指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针对短板弱项研究对策措施;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也要对照活动的内容每季度进行通报。

(四)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整改到位。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加强指导,与县局、乡镇、园区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共同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对碰到的困难认真协调,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建章立制,促进提升。

(五)加强氛围营造,确保宣传到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组织一批新闻报道员深入执法前沿、深入企业一线,集中宣传活动中的创新形式、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并曝光警示一批查处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强力震慑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督导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市局将组成督导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活动各项工作目标完成等有关情况纳入县(市、区)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和市局科室、个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对于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积极推荐参与全国、全省、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表彰奖励评选。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开展监督提醒、通报批评。对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时进行督办、曝光、通报,对于在历次通报中排名靠后的地区,在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历次通报中排名靠后的科室,在市局科室、个人2023年度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分管领导要带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挂点县区行动开展情况,对分管领域落实不力的科室、干部和县局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自觉主动承担起抓落实的关键责任,结合地区实际和科室(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挂图作战、列表推进,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切实推进落实。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与防控“六大风险”、推进“六大创新”、实施“六大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编制管理、财政、人力社保、司法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经费、人员、装备等要素保障,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领域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坚持公正执法。坚守法治信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处罚,严禁“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处罚公平公正。

(四)严格廉洁执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政规定,严禁借工作之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参加企业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在日常执行执法时,宣读发放《服务对象廉政纪律提醒告知书》;在事故调查前,宣读发放《服务对象廉政纪律提醒告知书》,并与调查组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在进行处罚时,根据自由裁量现场确定处罚金额和措施,不留变化空间和时间。

附件: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责任分工表.docx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