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属地及行业监管无盲点、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安全风险管控无盲岗”的“三无”目标,2020年以来,市安委办先后出台了“十查十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作业安全管理‘双攻坚’”“危险化学品‘三十查三十到位’”“重点管理常态化”“安全风险‘十必辨’”“安全监管‘八包一保’”等一系列措施(简称“重点措施”,下同)。5月25日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抓落实会议后,市安委办“钉钉子办”到相关企业、部门进行了抽查检查,从抽查检查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部门、企业在重点措施落实上依然存在“中端梗阻、末端迟滞”的问题。为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出台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一再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之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在部分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旧的安全风险未得到充分管控的情况下,一些新行业、新业态的出现又增加了新的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年来,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市安委办充分梳理、总结了在安全生产领域总结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硬措施,就是为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先后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一系列重点措施,这些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但是这些重点措施或者未到企业、躺在“云端”,或者到了企业末端,要么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要么“请人对照方案做书面材料做应付式迎检”。湖口县金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较大窒息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抓末端落实,就是“掩耳盗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在企业落地见效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千方百计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全面认真梳理对照学习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
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是我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真经”,为使重点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末端,各地、各部门要将重点措施在辖区、下属部门、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认认真真查漏补缺,必要时应从“零”开始学习,主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要领导带头学,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以上率下,带头全面学习重点措施相关文件,将法律“吃准”、将政策“吃透”,做安全监管领域的专家、行家。二是监督提醒学,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要不分区域、不分时段督促本地、本行业企业学习一次安全生产重点措施内容。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生产、技术、安全的分管负责人和以及安全管理机构全员、专(兼)职安全员学习掌握,适时开展抽查检验并组织考试。三是“挂点”指导学,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八包一保”工作要求,对纳入重点管理的企业明确“挂点”工作组,精准开展监管服务,将重点措施向所包保的企业讲明、讲透,变企业“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实际应用学。各地、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把重点措施落实到安全管理实际中,做到边学边用,以用促学。坚决防止重点措施停留在口头或文本上,确保企业真正掌握,并能运用到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切实通过“四学”,确保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在企业末端“真学、真知、真懂、真会、真做”。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落地见效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将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四查一考核一举报”范围:一是纳入企业隐患自查。将未开展重点措施落实或者落实不理想列入隐患自查自改;二是纳入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本部门检查执法计划,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检查、暗访暗查、夜查等手段,如实检查记录企业落实重点措施情况,检查必记录、记录必签字、签字必归档,实施全过程记录。要对拒不配合、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企业,单独建档并落实重点监管,严厉打击重点措施不落实而产生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屡次督促仍不落实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信用惩戒、顶格处罚;三是纳入综合督查。各级安委办要将属地、部门、企业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时段综合督查的重要内容,运用好“通报、约谈、挂牌”三板、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加法、减法、除法”三法等方法,市安委办将适时调度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根据需要呈送市领导。四是纳入安全生产巡查。2024年,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将纳入巡查重要内容之一。五是纳入年终考核。2023年应急管理考核将重点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单项纳入考核,并提高考核权重比例,切实用好“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六是鼓励监督举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九安办发〔2022〕44 号),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涉及重点措施不落实、假落实的举报奖励力度,特别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清单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附件
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措施清单
一、安全生产领域共性措施
1.“双攻坚”措施文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作业安全管理攻坚战的通知》(九安发〔2020〕7号)
2.“十查十核”措施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发〔2022〕10号)
3.安全风险“十必辨”措施文件:《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攻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发〔2022〕8号)
3.安全监管“八包一保”措施文件:《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发〔2022〕12号)
4.“重点管理常态化”措施文件:《关于推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常态化机制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12号)
5.员工安全“十条”措施文件:《关于推广学习员工安全“十条”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46号)
6.外包工程及租赁厂房安全管理措施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包工程及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九安办发〔2023〕12号)
7.配电房(室)安全管理措施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配电房(室)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九安办发〔2023〕7号)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措施
1.危险化学品“三十查三十到位”措施文件:《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修订版“三十查三十到位”工作措施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42号)
2.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安办发〔2022〕43号)
3.危险化学品中控室安全管理措施文件:《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控室规范化管理使用的通知》(九应急危化字〔2021〕1号)
三、工贸领域措施
1.“反三违”措施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九应急工贸字〔2023〕3号)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