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经研究决定,加强应急管理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执法闭环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强调“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这是最根本的举措”。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及其检查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闭环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执法闭环意识,严格依法履职,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反复排查、反复整改、反复出现的问题和隐患,以遏制事故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坚持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为着眼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执法闭环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帮助企业解决根源性问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落实,全面加强执法闭环管理
(一)检查调查闭环
1.检查闭环。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检查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检查执法人员”)执法前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中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如果当场能够或者必须当场立即整改的,要制作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当场监督落实处理措施,如果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作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告知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向企业说明违法违规“为什么”、问题隐患“是什么”、整改措施“干什么”。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执法人员还要按“钉钉子”工作具体措施要求做好执法检查“三报告”。
2.投诉举报、交办报请调查闭环。检查执法人员对举报投诉、外部门移送、下级部门报请或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要及时组织调查,及时对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进行回复,对符合立案处罚或成立事故调查组条件的,要及时提出建议,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及时落实举报奖励。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执法人员还要按“钉钉子”工作具体措施要求做好举报、移交、交办“五回复”。
(二)整改复查闭环
按照“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负责案件的检查执法人员是该案件整改复查工作闭环的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时开展复查,对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提出书面延期要及时书面答复。复查结束后,要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视整改情况逐项提出复查意见,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应当写明复查时间和已完成整改的客观情况,未完成整改的要写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依据以及应承担的责任(罚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行政处罚、强制闭环
按照“谁检查谁处罚、强制”的原则,负责案件的检查执法人员是该案件处罚、强制工作闭环的责任人,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调查闭环。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检查执法人员要及时立案,认真组织调查取证,制作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如需抽样鉴定的,要制作抽样取证凭证、鉴定委托书。
2.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闭环。检查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对陈述、申辩书面申请,要及时予以回复;对听证书面申请,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法制审核机构要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组织听证会,会议结束后,及时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会报告书。
3.集体讨论闭环。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检查执法人员要提请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4.行政处罚闭环。对调查后确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检查执法人员要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及时将罚款缴纳到位,涉及经济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及时报财务机构备案。对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要采取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罚款缴纳。
5.行政强制闭环。检查执法人员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要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务)清单》,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妥善保管;对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制作《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当不再符合查封、扣押条件时,要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立即退还财物;已将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6.文书送达闭环。检查执法人员要及时将有关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并制作文书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签名或盖章确认送达。
7.移送处理闭环。对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案件,检查执法人员要及时制作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审批表、案件移送书,移交给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处理。
8.履行“三项制度”闭环。①法制审核闭环。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检查执法人员要报送本部门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鼓励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也报送审核。②公示公开闭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作出后,检查执法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③全过程记录闭环。检查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四)行政应诉闭环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及时应诉,具体由法规科(股)负责,检查执法人员参与,其中行政诉讼,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出庭应诉。
(五)案卷归档闭环
按照“谁检查谁归档”的原则,负责案件的检查执法人员是该案件案卷归档工作闭环的责任人,要及时按照标准和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收集、整理,按时将案卷移送本部门档案机构统一管理并做好登记。
三、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闭环水平
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对执法人员组织执法闭环专项培训,加强对执法闭环理念和具体实践的指导。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实践操作、考试考核等方式,使执法人员深入了解执法闭环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执法人员执法闭环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坚决堵牢执法闭环漏洞
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要建立科学、严谨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机关纪委、执法监督机构要按分工进行全人员、全流程、全环节的执法闭环监督,财务机构要加强对罚款缴纳的执法闭环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经常性征求执法对象的意见建议、收集相关线索,必要时,邀请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确保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防止履职不到位、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行为。
五、树立典型,着力形成执法闭环氛围
在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内部,选拔和树立一批践行执法闭环的典型榜样,积极宣传优秀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引导和激励其他执法人员积极做好执法闭环工作,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执法闭环的普及和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