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 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 10 时起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成立局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
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宪奎任指挥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柯文任常务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赵 红奎、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万冈、局四级调研员黄双清任副指 挥长,洪浒、刘艳、邹文兵、缪世华、胡懿、王贵祥、徐麟、 沈玉华、黄振、王帅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防汛抗旱科,黄双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下设六个专班,🕔指挥协调专班,责任领导:柯文,负责 人:胡懿,成员:况文建、李江、吴涛、石楠;②宣传报道专 班,责任领导:黄双清,负责人:沈玉华,成员:程静、胡磊、 卢扬;③监测调度专班,责任领导:万冈,负责人:缪世华, 成员:何华策、王义翔;④抢险救援专班,责任领导:赵红奎, 负责人:邹文兵、徐麟,成员:陈乐福、王帅、王刚、汪辰;
⑤专家指导专班,责任领导:柯文,负责人:王贵祥,成员: 黄振、余金、洪承泉;⑥后勤保障专班,负责人:洪浒,成员: 聂长华、陶鹏、胡佳奇。
二、工作要求
1.值班领导必须保持 24 小时在岗在位,值班人员(含加
强班人员)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守,加强调度,密切关注气象临报、趋势和实况预报,调度重点县(市、区)和部门的应 对情况,确保上传下达及时、指挥调度及时、信息流转及时。 备勤驾驶员 24 小时在局待命。
2.应急响应期间,局应急响应工作组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 要在岗在位,停止休假(外出)。
3.应急响应期间,全局人员要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紧急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服从局防汛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的统 一调配和派遣。
4.应急响应期间,离开城区的人员必须履行报备手续。
5.市防指升级或降低、解除应急响应,则我局自动进入(解 除)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
6.应急响应期间,安全生产相关科室要牢牢把握安全生产 基本盘,加强对各自行业企业的指导,切实做好各自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
7.参与应急响应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局考勤管理制度及时 签到签退。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