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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106号 关于开展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8-07 21:52 【字体: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危 化(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化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 2023 行动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督查工作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和九江市 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近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 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 题开展专项攻坚,督促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落实落细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 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 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 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具体检查时间各检查组与有关县区对接商定。

(二)检查范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 企业、一般化工企业。无生产和一般化工企业的,抽查加油站。

三、检查重点内容

1.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 关文件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措施;是否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宣传发动情况。企业员工是否全员知晓专项整治行动; 是否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进行学习。

3.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是否组织全员开展专项整治行

动;是否自下而上(员工、班组、车间、厂级)开展专项整治 行动;是否逐项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排查;是否建 立“两个台账”(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

4.八个“必须”落实情况。

5.现场检查。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对照进行

检查。

三、检查方法

本次联合检查每个县区检查 2-3 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人员交流等方式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分两个组,由市应 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专家组成, 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

对检查企业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消防救援机构对存在消防隐患或消防安全违 法行为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实施相应的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 罚或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

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领悟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 神,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 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作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 险的重要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企业 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

附件:

检查组

检查县区

检查组人员

备注

第一检查组

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德安县、柴桑区、庐山西海

熊清华、饶俊、余芯怡

(陆甜甜)、毛

榕英


第二检查组

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庐

山市、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

陈吕义、江平

华、曹培林、胡文(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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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106号 关于开展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7 21:5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危 化(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化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 2023 行动等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近期开展督查工作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和九江市 消防救援支队决定近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 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 题开展专项攻坚,督促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落实落细 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 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 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 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具体检查时间各检查组与有关县区对接商定。

(二)检查范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 企业、一般化工企业。无生产和一般化工企业的,抽查加油站。

三、检查重点内容

1.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是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 关文件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措施;是否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宣传发动情况。企业员工是否全员知晓专项整治行动; 是否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标准进行学习。

3.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情况。是否组织全员开展专项整治行

动;是否自下而上(员工、班组、车间、厂级)开展专项整治 行动;是否逐项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排查;是否建 立“两个台账”(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台账和隐患整治台账)。

4.八个“必须”落实情况。

5.现场检查。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对照进行

检查。

三、检查方法

本次联合检查每个县区检查 2-3 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人员交流等方式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分两个组,由市应 急管理局危化监管人员和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专家组成, 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

对检查企业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消防救援机构对存在消防隐患或消防安全违 法行为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实施相应的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 罚或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

消防救援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领悟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 神,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 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作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风 险的重要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企业 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

附件:

检查组

检查县区

检查组人员

备注

第一检查组

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永修县、共青城市、德安县、柴桑区、庐山西海

熊清华、饶俊、余芯怡

(陆甜甜)、毛

榕英


第二检查组

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庐

山市、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

陈吕义、江平

华、曹培林、胡文(胡婷)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