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氧水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各涉双氧水企业:
2023年5月1日8时36分许,山东聊城鲁西化工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号双氧水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双氧水装置工作液配置釜用于回收工作液时,吸入大量70%浓度双氧水,釜内可能存在杂质造成双氧水剧烈分解,引发配置釜超压爆炸,造成现场人员伤亡,并波及相邻企业辛醇储罐及部分管线泄漏燃烧,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双氧水风险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研判双氧水的风险隐患
(一)要充分认识双氧水遇金属离子分解爆炸的风险。双氧水具有强氧化性,遇金属物质就会出现分解爆炸的危险,要加强储存、运输、装卸等作业环节的风险管控,严禁与金属物质接触。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闭。与(可)燃物、还原剂、活性技术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费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二)要充分认识双氧水作为强氧化剂反应失控的风险。对于双氧水作为氧化剂或过氧化剂的反应体系,一是要科学地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严防双氧水在碱性环境发生分解爆炸;二是建议提升工艺本质安全水平,改用滴加双氧水的工艺,严防双氧水过量与积累;三是对可能接触双氧水的设备或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等不产生金属离子的材质,避免使用铁质搪瓷设备与搅拌设施,因搪瓷破损腐蚀产生铁离子。
(三)要充分认识双氧水储运环节的风险。要高度重视对双氧水储运环节风险的管控。一是包装和储运双氧水应采用塑料或不锈钢容器,且其上盖应设有防尘的排气口,以安全释放可能产生的气体,避免发生爆炸。二是严禁将双氧水与碱、金属及金属化合物、易燃品、还原剂等物品混存混运,更不能与可燃物、还原剂接触。三是严禁采用不明的废容器储放双氧水,防止容器中的金属离子杂质起到催化作用而分解双氧水。
二、深刻吸取教训开展隐患排查
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对照《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聚焦双氧水工作液配置釜、氢化塔、氧化塔等重点部位和加氢、过氧化、工作液回收等事故易发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严格检维修管理,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确需开展的要提级管理并严格落实GB30871相关要求。三是严格限制装置区人员数量,特别是存在爆炸风险的化工装置区严禁人员聚集扎堆。
三、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完善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从业人员双氧水理化特性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充分认清双氧水的危险性。加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落实,配足配齐应急防护器材。按要求加强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一旦发生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域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人员出入。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四、强化执法检查
各地要对辖区涉双氧水企业开展进一步摸底调查,摸清企业底数。省厅危化处已组织专家对我市生产企业对照《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进行了检查,市局结合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对部分涉双氧水企业开展了检查。各地要在省厅和市局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过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对其他涉双氧水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