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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6-15 22:06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各涉氢气企业:

氢气作为兼具能源和材料属性的优良载体,具有来源广泛、燃烧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零污染、零碳排等特点,有望成为革新传统工业原料路线、增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韧性的关键抓手。为此,2022年12月18日,我市正式印发《九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但氢气为极易燃气体,具有爆炸极限范围广(4%-75%)、极易扩散和渗透、最小点火能小(0.019mJ)、最大爆炸压力大(0.72MPa)等特点,如风险管控不到位,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近十年来,我市危化行业共发生4起涉氢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2013年11月6日16时53分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材料分厂电解质二期废酸储罐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6年6月19日13时16分左右,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一分厂10万吨合成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2018年2月10日8时30分左右,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在硫酸罐区检维修和清理硫酸储罐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2018年3月12日16时14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氢原料缓冲罐V501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研判氢气的风险隐患

氢气极易燃,火灾危险等级为甲类,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气与氟氯溴等卤毒会剧烈反应;活泼金属与酸反应产生易产生氢气,且易在容器顶部聚集;在空气中燃烧时,火焰呈蓝色,不易被发现。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清氢气危险特性,结合企业实际,研判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详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范管控措施。

二、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各有关企业要加强氢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全链条全过程风险管控,落实防范措施。

(一)通用防范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2.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3.生产、使用氢气的车间及贮氢场所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4.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二)操作防范措施:1.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制氢和充灌人员工作时,不可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及带钉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2.当氢气作焊接、切割、燃料和保护气等使用时,每台(组)用氢设备的支管上应设阻火器。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氢气瓶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且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或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3.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4.使用氢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气瓶的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留有0.5MPa的剩余压力。

(三)储存防范措施: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2.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3.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或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或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四)运输防范措施: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3.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氢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时,氢气瓶头部应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不能和氧化剂、卤素等同车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4.氢气管道输送时,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氢气管道与燃气管道、氧气管道平行敷设时,中间宜有不燃物料管道隔开,或净距不小于250m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氢气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埋地敷设的管道埋深不宜小于0.7m。含湿氢气的管道应敷设在冰冻层以下;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及铁路汽车道路等,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保护;氢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三、深刻吸取教训开展隐患排查

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市局下发的《九江市危化事故汇编》,对照反思本单位在氢气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落实意见。二是依据氢气防范措施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涉氢岗位全员全流程自下而上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三是对照问题隐患清单,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组织专门力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开展,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

四、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各有关企业要修订完善涉氢岗位设施设备和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氢气理化特性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充分认清氢气的危险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落实,配足配齐应急防护器材。按要求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泄漏,立即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泄漏发生在室内,宜采用吸风系统或将泄漏的钢瓶移至室外,以避免氢气四处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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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5 22:06

关于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各涉氢气企业:

氢气作为兼具能源和材料属性的优良载体,具有来源广泛、燃烧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零污染、零碳排等特点,有望成为革新传统工业原料路线、增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韧性的关键抓手。为此,2022年12月18日,我市正式印发《九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但氢气为极易燃气体,具有爆炸极限范围广(4%-75%)、极易扩散和渗透、最小点火能小(0.019mJ)、最大爆炸压力大(0.72MPa)等特点,如风险管控不到位,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近十年来,我市危化行业共发生4起涉氢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2013年11月6日16时53分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材料分厂电解质二期废酸储罐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6年6月19日13时16分左右,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一分厂10万吨合成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2018年2月10日8时30分左右,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在硫酸罐区检维修和清理硫酸储罐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2018年3月12日16时14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6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加氢原料缓冲罐V501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氢气风险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研判氢气的风险隐患

氢气极易燃,火灾危险等级为甲类,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生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气与氟氯溴等卤毒会剧烈反应;活泼金属与酸反应产生易产生氢气,且易在容器顶部聚集;在空气中燃烧时,火焰呈蓝色,不易被发现。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清氢气危险特性,结合企业实际,研判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详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范管控措施。

二、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各有关企业要加强氢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全链条全过程风险管控,落实防范措施。

(一)通用防范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2.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3.生产、使用氢气的车间及贮氢场所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4.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二)操作防范措施:1.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制氢和充灌人员工作时,不可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及带钉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2.当氢气作焊接、切割、燃料和保护气等使用时,每台(组)用氢设备的支管上应设阻火器。因生产需要,必须在现场(室内)使用氢气瓶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且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或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3.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4.使用氢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气瓶的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情况下更换阀门;气瓶禁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应留有0.5MPa的剩余压力。

(三)储存防范措施: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2.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3.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或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或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的间距不应小于10m。

(四)运输防范措施: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3.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氢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时,氢气瓶头部应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不能和氧化剂、卤素等同车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4.氢气管道输送时,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氢气管道与燃气管道、氧气管道平行敷设时,中间宜有不燃物料管道隔开,或净距不小于250mm。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氢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氢气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埋地敷设的管道埋深不宜小于0.7m。含湿氢气的管道应敷设在冰冻层以下;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及铁路汽车道路等,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保护;氢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三、深刻吸取教训开展隐患排查

各有关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市局下发的《九江市危化事故汇编》,对照反思本单位在氢气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落实意见。二是依据氢气防范措施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涉氢岗位全员全流程自下而上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三是对照问题隐患清单,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限,组织专门力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开展,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

四、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各有关企业要修订完善涉氢岗位设施设备和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氢气理化特性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充分认清氢气的危险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落实,配足配齐应急防护器材。按要求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泄漏,立即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泄漏发生在室内,宜采用吸风系统或将泄漏的钢瓶移至室外,以避免氢气四处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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