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研究审定,现将《九江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3年局地震应急响应抽组人员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九江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流程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应对辖区内突发破坏性地震(≥5.0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科学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震后社会稳定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二、响应原则
第二条 九江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按照“震情就是命令,自动响应”的工作原则,立即自动转入局地震应急紧急响应工作状态,自动就位迅速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
第三条 根据《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成立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局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局副指挥长,成立指挥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群众生活保障组、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建(构)筑物安全鉴定和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物资保障组等10个工作组。
成员按《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的通知》(九应急字〔2022〕38号)的要求组成,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震后应急响应先期处置工作。
四、震后0~30分钟
第四条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或其他任何科室接到震情信息后,负责将震情信息速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市局值班室。市局值班室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震情,并通过值班工作群转发至县区值班室;办公室立即在工作群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对讲系统全面建成后,则值班室同时第一时间呼叫。
第五条 局其他人员收到震情信息后,立即转入紧急状态,自行采取快捷方式,赶到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
第六条 局长(局指挥长)收到震情信息,带领现场工作组立即乘指挥车赶赴震中,办公室做好车辆保障。现场工作组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科长、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支队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并携带4G单兵卫星通信设备、无人机、夜间照明等设施设备随行。同时调度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以及其他社会救援力量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第七条局长向市领导报告震情参数,并建议市政府组织召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启动九江市地震应急二级响应。
五、震后30~60分钟
第八条受局长委托,分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局领导(局副指挥长)出席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汇报当前震情、灾情、舆情和应急处置等初步信息。
第九条 受局长委托,根据局长现场传回的意见,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局领导(局副指挥长)负责主持局指挥部先期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召开局指挥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局指挥部各工作组在局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第十条 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1.指挥协调组。
组长:由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局领导兼任。
副组长: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办公室及市防灾减灾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局地震应急响应先期处置相关工作。负责与省应急厅和省地震局,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接,按照省、市领导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期间抗震救灾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草拟领导讲话、工作汇报、会议纪要;跟踪震情、灾情发展趋势;统计、收集、汇总、报送各类灾害事故应急信息;协调做好各级领导同志赴灾害事故现场方案制订等相关保障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由分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局领导兼任。
副组长: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调配救援力量和装备,协助指导灾区救援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航空救援力量、专业抢险力量、装备、物资等资源。配合编制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协助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必要时派员携带单兵卫星通信设备随现场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汇总各类力量投入救援情况等。
3.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局领导兼任(市指挥部成立后,组长将由市卫健委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市防灾减灾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接市卫健委,协调迅速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与心理援助等工作。
4. 群众生活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综合减灾工作局领导兼任。
副组长:由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机关党委、规划财务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按程序启动、终止地震灾害事故救助应急响应;承担灾情核查评估和信息统计上报;组织指导震区开展生活救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灾害生活救助物资调拨发放等;做好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根据受灾群众生活保障需求提出应急资金申请。协助指导震区合理设置过渡性安置点。
5.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局领导兼任(市指挥部成立后,组长将由市公安局或市交通运输局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震区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治安保障工作。协调调集抢修队伍,指导震区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重要基础设施,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恢复震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协调适时组织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6.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工作局领导兼任(市指挥部成立后,组长将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局宣传工作专班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局宣传工作专班人员和市防灾减灾中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及时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收集整理抗震救灾文字音像资料。对接市委宣传部、九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主动及时向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协调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7. 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
组长: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领导兼任。
副组长:由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九江地震监测中心站,加强震情监视,恢复地震监测设施,布设流动监测台网,及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及时提供震情趋势研判意见和强余震应对建议;协调市气象局,强化气象实时监测,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为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组织指导震区加强对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工作;监督矿山企业做好边坡坍塌、井下透水、顶板冒落、冲击地压及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加强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设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组织协调严密排查水利工程出险情况,及时做好水库、水电站、河道、堰塞湖等险情处置工作。
8. 建(构)筑物安全鉴定和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
组 长:由分管调查统计评估工作局领导兼任(市指挥部成立后,组长将由市住建局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调查评估和统计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协调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力量对震区建(构)筑物开展安全排查,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指导除险加固工作。对灾区民用房屋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进行评估、鉴定;对震区重要水利工程进行评估、鉴定;对震区未出现明显损伤的公路、公路桥梁、隧道进行评估、鉴定,防止在救灾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对接市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供电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组 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局领导兼任(市指挥部成立后,组长将由市发改委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担任。
成员:由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震区对经专家评估、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划定危险区域范围,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实施安全管控。协调相关单位指导震区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优先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保障企业的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震区尽快恢复工业、农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10.物资保障组。
组 长:由分管办公室工作局领导兼任。
副组长:由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担任。
成 员:由办公室、机关党委、规划财务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工作用车保障、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应急响应人员生活保障、应急办公用品设施保障、各类工作组的接待和公文传递等综合性保障工作。协调相关通信营运商,统筹做好各类通信、网络、视频会议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在局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工作组组长根据职责分工,协调调度相关科室开展以下工作:
(1)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负责对接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相关处室,及时了解传达上级部门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震后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动态收集汇总报送震区有关震情、灾情、险情和舆情等信息;牵头做好局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第一次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应急工作用车的出车响应(优先保障局主要领导和赶赴震区的局领导应急用车);通知全局人员进入局内部I级响应工作状态;做好局应急响应人员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和生活保障;通过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震情信息,并对接市委宣传部、九江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主动向社会发布震情信息;接待其他新闻媒体对震情信息的咨询和发布(后续震情、灾情等信息,将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负责对外公布)。
(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负责迅速收集了解各县区震情和灾情信息;做好震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物资调拨、救灾应急资金申请和转移受灾群众安置等工作准备;派员参加局现场工作组,赶赴震区调查了解震情、灾情,现场有关情况及时报局指挥部。
(4)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对接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专业抢险力量,协调落实首批参加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拟派出人数、专业领域、车辆和物资装备以及预计抵达时间;汇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通信运营商,做好局应急指挥部网络通信、视频会议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5)规划财务科负责落实局指挥部作出向灾区提供应急救援装备、群众生活物资等所需和抗震救灾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使用。
(6)机关党委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督查抗震救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落实。
(7)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对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收集了解通信、电力、道路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重要基础设施的灾情、险情等信息。
(8)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收集了解所监管行业领域的震区企业(重点了解可能存在较大人员伤亡或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危化企业)的灾情、险情等信息;指导协调震区加强对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设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
(9)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收集了解震区矿山企业(重点了解可能存在较大人员伤亡、被困或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地下矿山企业及尾矿库)的灾情、险情等信息;指导协调震区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做好边坡坍塌、井下透水、顶板冒落、冲击地压及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灾害的防范工作。
(10)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收集了解震区工贸行业相关企业(重点了解可能存在较大人员伤亡、被困或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企业)的灾情、险情等信息;指导协调震区加强对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设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
(11)防汛抗旱科负责收集了解震区水利工程(重点了解可能存在较大人员伤亡、被困或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水利工程)的灾情、险情等信息;指导协调震区迅速做好水库、水电站、河道、堰塞湖等险情处置和检查、监测、防控工作。
(12)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通知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候指挥部调遣;协调落实支援震区并参加地震应急抢险救援的有关县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拟派出人数、车辆装备和预计抵达时间,优先调派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能力突出的队伍进入震区参与人员搜救和受伤群众转移任务,其余队伍作为后续增援力量;同时做好支援单位和受援地相关部门的信息衔接。
(13)市防灾减灾中心负责协助局机关相关科室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局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生活救助物资的调拨准备;指导协调震区加强对次生地质灾害的险情处置和排查、监测、防控工作。
(14)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局机关相关科室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做好归口管理的局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和抢险救援等装备的保障工作;派员携带4G单兵卫星通信设备参加局现场工作组,赶赴震区调查了解震情、灾情;组织队员参加地震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15)局机关其他科室和局属单位其他人员随时接受局指挥部统一调度,参与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
六、震后1小时~2小时
第十二条局长带领局现场工作组在震区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第十三条 局指挥部接收省应急厅、省地震局视频连线或电话调度,传达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县区抗震救灾工作;连线局现场工作组和震区应急管理局,密切跟踪震情灾情发展趋势,协调调度增援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增派值班值守力量,做好应急值班安排;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省地震局书面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动态;重点工作和重要信息及时向局长报告。
七、现场指挥部成立
第十四条 局长与市政府派出的现场工作组汇合,参与组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第十五条 根据局长(现场指挥部副总指挥)指令,局指挥部迅速抽调局地震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赶赴震区,分别并入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建(构)筑物安全鉴定组和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9个工作组,协助指导灾区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起草《新闻通稿》,组织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震情、灾情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第十六条 局指挥部完成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任务。
附件
2023年局地震应急响应抽组人员
一、局指挥部各工作组及成员名单
1.指挥协调组
组长:柯文
副组长:江涛、邹文兵
成员:陈乐福、况文建、张勇、江敏、张超然、江梦、石楠、费才俊。
2.抢险救援组
组长:杨浩明
副组长:赵红奎、徐麟
成员:吴邦西、李海权、王刚、董辉。
3.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长:单华平(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卫健委领导担任)
副组长:万冈、王文胜
成员:燕鹏、李亮、张慧。
4.群众生活保障组
组长:单华平
副组长:缪世华、邓安兴
成员:吴坚、王义翔、胡斯、王志敏、刘吾兴、尹卓峰。
5.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组
组长:单华平(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公安局或市交通
运输局领导担任)
副组长:温世卿、曹斯宇
成员:高仍兵、童强。
6.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组长:杨浩明(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担任)
副组长:马剑、沈玉华
成员:王洁、贺盼。
7.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
组长:柯文
副组长:胡懿、王汉友
成员:黄振、黄芝林、吴涛、余金。
8.建(构)筑物安全鉴定和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
组长:杨浩明(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住建局领导担任)
副组长:焦轶、欧阳卫军
成员:邹黎、洪承泉。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组长:单华平(市指挥部成立后,由市发改委领导担任)
副组长:田超群、王贵祥
成员:葛聪、余成。
10.物资保障组
组长:杨浩明
副组长:洪浒、郭炫嗣
成员:刘卫平、吴广辉、何彬玉、汪辰、陶鹏、王喆。
二、局现场工作组成员名单
1.现场工作组(5.0级以上地震)
组 长:曾宪奎
副组长:江涛、徐麟
成 员:胡佳奇、吴坚、张超然、吴頔、郭思佳。
2.现场工作组(5.0级以下地震)
组 长:柯文
副组长:江涛、王汉友
成 员:江敏、吴頔。
三、人员执行战时机制
应急响应期间,各工作组成员按照“顺位递补”方式,组织开展本工作组的先期处置工作。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