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2023年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九江经开区防震减灾局、八里湖新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
现将《九江市2023年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九江市2023年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应急厅、省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决策部署,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监测能力,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宣传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一、坚持协同高效,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政策精神,健全完善市县指挥协调机制,建立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物资调配、应急通讯、电力恢复、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等协同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防震减灾业务和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震情信息、会商研判、灾情速报与调查评估等信息资源共享。
(二)强化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决策部署,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监测预警、震灾风险防治、应急救援处置和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四项能力提升”工程,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主体责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党政议事日程,推动市、县党委政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或专题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继续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检查督导,推进防震减灾责任落实到位。
(四)推进规划项目实施。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着力推进“九江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和“九江地区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站网扩建工程”重点项目的建设。
二、夯实监测基础,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五)强化震情跟踪和会商研判。持续深化“局站合作”,完善震情联合会商和异常核实机制,强化爆破、音爆、塌陷等非天然地震监测、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加强地震现场队伍技术装备和能力建设,购置地震流动观测仪等仪器设备。积极参加省地震局组织的震情会商,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地震安保服务工作。
(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依法加强本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健全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日常巡检机制。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验收及一般监测站标准化改造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安装地震预警信息自动接收和播发装置。
(七)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健全宏观异常与震情灾情速报机制,强化宏观异常核实与处置。加强对基层灾情速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导,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应急及短临预报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风险防控,提升震灾风险防治水平
(八)推进震灾风险普查。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收尾、评估与成果应用等工作,根据省级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系统,做好数据更新工作。
(九)强化抗震设防执法监管。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服务,指导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2022年6月-2023年5月期间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
(十)加快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继续推进未完成地震安全性区域评价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功能区、开发区加快实施,配合省地震局加强对辖区内安评从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安评工作服务质量。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十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文件要求,各地要全面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年度地震应急工作方案。推进重点部门、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突出大震应对准备,制定《九江市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流程》。
(十二)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市、县应急管理系统地震桌面推演和全市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各地要组织开展多层级、多部门参与的地震实战演练,进一步检验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学校、社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地下矿山、危化企业等重点场所和领域,开展常态化和夜间应急疏散演练。
(十三)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市、县两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决策支持、指挥调度信息化。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快速调拨发放机制,开辟应急物资调运“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需求。
(十四)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救援队伍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常态化开展生命搜救、医疗救护、抢险救援、抢通保通等专业技能训练演练,提升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十五)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各地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关键时候能充分发挥应急避险作用。继续推广使用应急管理部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更新完善全市应急避难场所数据。
五、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十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强化地震速报预警、震情信息推送、科普宣传、示范创建、抗震设防技术服务等服务供给。
(十七)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1.26”九江瑞昌地震纪念日等重点时段,市县联动、共同发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持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五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
(十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省级、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推动瑞昌市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升级完善,指导柴桑区完善九江防震减灾科普馆并申报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
(十九)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真实合法的原则,建立地震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加强涉震舆情风险防控,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