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九江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九江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九江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不断强化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努力实现全市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业务学习,加强对非煤矿山领域的业务学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非煤矿山业务工作的能力。
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加强重大风险系统防范。进一步健全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矿山专委会牵头召开市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研判会商会,系统管控区域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指导企业及时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每月全覆盖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加强固有重大风险、隐患管控,督促企业做到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固有重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固有重大风险转为重大隐患。
4.加强重大隐患综合整治。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41 号)有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九江市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各地要聚焦风险辨识管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各地矿山企业要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治,各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
5.推行安全风险“十必辨”。按照危险化学品必辨、化学反应必辨、物理量变化必辨、安全设施设备必辨、设备风险必辨、人的行为必辨、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必辨、操作规程必辨、应急准备必辨、周边环境必辨“安全风险十必辨”,全面辨识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及时更新完善《重点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登记表》,按计划落实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6.实行重点管理常态化。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推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常态化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作业、重点环节,落实特殊时段41项重点管理措施,实现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突出重点企业。紧紧抓牢单班入井超过30人、单次提升超过10人或井深超过800m的地下矿山和边坡高度超过200m的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盯牢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等关键环节;盯牢地下矿山外包工程施工环节,对全市采掘施工单位和矿山建设单位纳入统一监管,严禁承包单位转包和非法分包采掘工程项目。三是突出重点场所。紧盯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山体滑坡、运输道路、铲装平台等关键地段,地下矿山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采空区、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等关键部位,深入开展监管执法。四是突出重点作业。加强冒顶片帮事故防范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科学控制采场暴露面积,按要求留设保安矿柱,有效落实顶板分级和现场确认制度。露天矿山加强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严防边坡滑塌事故。尾矿库要严格落实排尾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7.加强特殊时段风险防控。严把复工复产、两会、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期风险防控,以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的形式组织联合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督促企业紧紧围绕“10个一”及“6个一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科学指导复工复产,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0号)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赣安办字〔2022〕5号)等文件规定,采取“五先、五再”措施、做到“九个到位”,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对各地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8.科学做好防汛度汛。科学指导各地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水害”地下矿山、露天矿山(排土场)边坡等的风险防控,切实落实汛期应急管理措施,严防汛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结合江西省《关于切实抓好尾矿库“一库一策”编制及实施的通知》等要求,督促尾矿库企业于汛前编制完善“一库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降低库水位并完成调洪演算,组织对“头顶库”进行一次安全专家技术会诊,制定防汛度汛方案并按要求上报;加强汛期重点非煤矿山、尾矿库的执法检查,落实政府、部门与企业联合及领导包片、干部挂点等防汛度汛措施,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公布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督促非煤矿山做好值班值守及巡查检查,重点尾矿库每日报送气象和运行信息、地下矿山加强防排水管理、露天矿山强化边坡风险辨识与管控。
三、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9.开展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非煤矿山现场工作会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开展座谈交流、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021)、《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熟练掌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有关政策规定,增强监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10.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锻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目标。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方式,做到现场检查,现场打印,现场下达文书,大力推动网上执法、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简易化执法流程。
11.抓好执法检查的落实。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通过综合督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查、“回头看”、线上抽查等方式对矿山企业开展检查。充分利用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成果,对风险等级高和事故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科学安排监管执法计划,提升监管效能。
四、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2.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安全整治。加强对非煤矿山重点县(瑞昌市)和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地下矿山、边坡超过200m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督促指导,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重点县建设标准,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和企业完善并落实“一县一策”“一企一策”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整治攻坚。
13.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用电量数据等,常态化开展远程检查,采取突击夜查、节假日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举措,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不按设计施工、隐瞒工作面、违规分包转包、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主流媒体集中曝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4.着力整治矿山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监督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过程监管。地下矿山聚焦钨矿、铜矿、萤石矿、基建矿,组织专家和力量开展“解剖式”安全会诊,全面深入系统排查问题隐患,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露天转井工矿山开展全覆盖排查和安全评估论证,严格露天转井工审查审批,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露天矿边坡稳定性评估,整治边坡角超设计、台阶超高过窄等突出问题。加快重点尾矿库安全治理,完成“头顶库”、无主库和长停库分类处置;督促企业汛期前完成排洪系统调洪演算和质量检测。
15.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班组建设和外包管理。按照安全班组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组织组长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加强“反三违”教育。推动矿山企业完善班组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规范和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加强不安全行为量化考核,实现上标准化岗、干标准化活。按“九统一”要求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推动逐步取消非煤矿山井下采掘外包。
五、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1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五个一”。 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配齐配足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关键人员责任清单,明晰带班跟班人员责任;上级企业公司特别是集团公司加强对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二是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照风险辨识“十必辩”的要求,全面辨识,对照“企业十查”要求,全面自查。三是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推动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组织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签字备查。
17.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2023年)》《九江市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试行)》《九江市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规程》和《九江市安全生产挂牌警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建立事故复盘机制,总结规律特点,找出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措施,严防重蹈覆辙。加强和规范事故统计工作,强化事故分析,总结事故规律。
18.组织开展矿山安全培训及演练。适时举办全市重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科学制定并印发《九江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联合企业开展矿山事故应急演练,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的实施。一是深入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按照2023年江西省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成立市应急局考试考核组,开展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并完成执法检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矿山应急演练的通知》(九应急字〔2023〕12号),全市所有矿山企业要在4月底前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地下矿山要组织开展一次以破坏性地震灾害为背景的矿山应急疏散救援演练,以演练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19.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及时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新政策、新文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推动一等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一级,二等、三等尾矿库和“头顶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单班下井人数达30人和单次提升人数达10人的地下矿山、设计最终边坡高度达200m的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开展矿容矿貌建设试点工作,提升矿山生产生活质量,以重点县(瑞昌市)为试点对象,按照安全、可靠、实用原则,完善调度室、会议室、资料室、食堂、澡堂、职工宿舍、抽水式卫生间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洁、整齐、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制度
进一步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确认制度,坚持现场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把现场安全生产确认许可关,对矿山现场人、物、工作环境、安全措施的确认。企业要制定现场安全确认制度,细化处置流程,生产部门要结合生产内容明确处置内容,班组长作为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和班中安全巡视,加强班组安全流程管理,在巡视中发现隐患时,妥善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做好巡查、评估记录。
六、大力推进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21.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非煤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个一批”举措落实,明确具体时间和完成时限。
22.信息化运用提高风险管控效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功能,加快推进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超过200m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安全感知数据联网,2023年底前全部接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平台。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更新江西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按要求上报隐患;尾矿库企业按《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18号)要求,及时完成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接入和警示信息处置,定期对不按要求上报数据和处置预警信息的尾矿库企业进行通报,依法实施处罚,强化系统运行跟踪不到位的地区的考核。
23.大力实施科技强安。开展科技进矿区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加大落后技术设备淘汰力度。重点推广遥控铲运机技术、撬毛台车、机械化破碎锤和智能机器人等机械化系统改造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的科技强安措施。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