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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149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11-28 21:03 【字体: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8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冬季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九安办电〔2023〕6号)要求,强化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每个县区抽查2-3家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化工(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落实情况、《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落实情况、加油站和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分别对照《加油站检查表》和《关于开展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检查1家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或带储存的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1家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若所在共进县没有或仅涉及贸易调拨经营可不检查)和1家加油站。

(二)烟花爆竹领域。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掌握了解属地政府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属地乡镇、街道及社区排查情况;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抽取3-4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旺季安全执法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024年1月10日前要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批发企业要将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1月底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时间

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检查于12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领域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每组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具体时间由共进科室(单位)与共进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

三、人员组成

根据打造市县应急管理局“共进体”工作安排,由共进科室(单位)1-2人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与共进所在县(市、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人员1-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科室(单位)、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调研时讲话精神,将本次检查作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为全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提高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与共进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将本次联合检查作为一次能力共进、业务共进的学习机会,掌握了解共进县(市、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协商本次检查具体时间和相关人员以及检查方式,确保本次联合检查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认真开展工作。各联合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基层,轻车简从,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五好队伍”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树立应急干部良好形象。要根据共进县(市、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制定好相关计划,帮助相关企业(单位)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及时反馈和督促指导完成整改闭环,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或情节严重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科室、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文件标准,深入沟通交流互学共鉴,共同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共进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各有关科室、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检查结果指导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及时将问题隐患整情况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危化科将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填报至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胡婷,0792-8779772。

附件:XX县(市、区)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清单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XX县(市、区)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清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单位)

名称

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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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3〕149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8 21:03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8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冬季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九安办电〔2023〕6号)要求,强化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每个县区抽查2-3家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化工(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2023行动落实情况、《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落实情况、加油站和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分别对照《加油站检查表》和《关于开展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检查1家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企业或带储存的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1家涉及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若所在共进县没有或仅涉及贸易调拨经营可不检查)和1家加油站。

(二)烟花爆竹领域。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掌握了解属地政府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属地乡镇、街道及社区排查情况;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抽取3-4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旺季安全执法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024年1月10日前要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批发企业要将自查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1月底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时间

危险化学品(化工)领域检查于12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领域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原则上每组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具体时间由共进科室(单位)与共进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

三、人员组成

根据打造市县应急管理局“共进体”工作安排,由共进科室(单位)1-2人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与共进所在县(市、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人员1-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科室(单位)、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调研时讲话精神,将本次检查作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为全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提高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与共进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将本次联合检查作为一次能力共进、业务共进的学习机会,掌握了解共进县(市、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协商本次检查具体时间和相关人员以及检查方式,确保本次联合检查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认真开展工作。各联合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基层,轻车简从,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五好队伍”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树立应急干部良好形象。要根据共进县(市、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制定好相关计划,帮助相关企业(单位)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及时反馈和督促指导完成整改闭环,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隐患或情节严重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沟通,做好信息报送。各有关科室、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文件标准,深入沟通交流互学共鉴,共同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共进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各有关科室、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检查结果指导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及时将问题隐患整情况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危化科将定期调度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填报至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胡婷,0792-8779772。

附件:XX县(市、区)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清单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XX县(市、区)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清单

序号

县(市、区)

企业(单位)

名称

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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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