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省、市人民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将《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2022年版)》和《关于印发<九江市应急管理领域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的通知》(九应急字〔2021〕66号)中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进行了整理,制定了《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清单(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如后续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有所调整,将对清单适时更新调整印发。
附件: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3版).docx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