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九江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22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制定九江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五十条以及我市六十条具体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突出整治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根绝重特大事故,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基本要求。
1.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明确各方责任。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整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等,港口航运部门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和水运工程建设等,消防救援部门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发改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能源行业加强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文广新旅部门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教育部门负责校园安全,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3.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开展八个方面工作,做到八个“必须”。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总经办与安全生产部联合,每月必须检视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建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职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
2.持续推进风险辨识“十必辨”,班组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攻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发〔2022〕8号)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全面掌握、灵活运用风险识别“十必辨”内容,确保一线从业人员知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据安全风险等级修订“一图、一牌、三清单”;在作业或者工作交接班前,必须对人员、机器、物品、环境、安全措施、工作指令等进行确认,对各类风险实行有效管控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续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本行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照“企业十查”(危化企业“十六查十六到位”)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用相关设备设施,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决不“带病运行”。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刻吸取国内外发生的本行业的同类事故教训,迅速排查同类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同类事故。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1次),必要时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4.实现重点危险作业违规“动态清零”,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再次学习《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作业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发〔2022〕3号),周密辨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污水处理作业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种类和特点,识别其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运用“八问”假设工作法,分析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结果,做好严格审批,在特殊重点时期要进行提级审批,必要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批,进行重点管理。在开展危险作业时,无论是否为外委作业,均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严密监护,杜绝违规作业,配备好应急救援器材,杜绝盲目施救,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5.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部每月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外包工程及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九安办发〔2023〕12号)并组织学习,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权利、义务和职责;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是否安排专人对作业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作业前是否以书面形式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健全外包队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工作,总经办与安全生产部联合,每季必须核验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7.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演练情况必须全员公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特别要让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8.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设情况必须全员公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组织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已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防止出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运行分离“两张皮”现象,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二)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的执法监管服务水平。重点开展六个方面工作,做到“四不得、两必须”。
1.明确和宣传专项整治标准,通知到企业不得有遗漏。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要抓紧制定印发相关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简洁明了,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可结合本行业实际进一步补充或删减相关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所有企业,采取多重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组织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培训不过关不得参加执法。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事项,以业务大培训、示范执法、案卷评议、集中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交流研讨、模拟执法、执法和事故调查练兵比武等“八项活动”为载体,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精准执法,市本级每个行业报送典型案例不得少于3家。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精准执法。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二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交叉互检、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信息报送和会商频次,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四是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曝光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季度公开发布机制,每季度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持续开展“八包一保”等安全服务,身到心到不走过场,市本级每个行业报送先进典型包保事例不得少于3例。巩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攻坚提升成果,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派出监管干部两人一组,“挂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服务,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宣讲,包中央、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包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讲解,包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包安全生产监督提醒,包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包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包安全管理提升交叉互检,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实现”。
5.严格跟踪问效进行责任倒查,发生事故监管责任必须查。构建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查不出问题或问题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地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6.加强科技支撑建设,坚持成熟安全技术必须推广应用。在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智慧九江”行业应用项目,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及时调整更新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协调高校及科研院所、安评及培训等第三方机构、安责险承保机构等积极为企业服务,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
(三)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水平。
1.强化底线思维。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安全关,不降低安全门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高位统筹推进。各地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政府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重大隐患督导检查以及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等工作,定期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各级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3.营造浓厚氛围。各地一是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三是要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5.坚持示范引领。在近年来“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分别明确1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和1家标准化示范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6.强化基础保障。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执法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面实施和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网格“三无”目标,即:“属地及行业监管无盲点、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及安全风险管控无盲岗”。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制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梳理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6月至7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精准执法帮扶(2023年8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牵头抓总,自查、检查、督查“三查”一体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各级安委会牵头抓总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安委会督查”,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调度,通报、约谈、挂牌“三板”联合运用。市安委会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端午、“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若干工作组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督导,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约谈,符合《九江市安全生产挂牌警告管理暂行办法》情形的,将按规定进行挂牌警告。
(三)纳入考核,加法、减法、除法“三法”分别实施。市安委会将把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对优秀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加分”;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走过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减分”;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部门,在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中予以“除名”,“三法”并用,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贺盼,0792-8779747;邮箱:jjawb@jiujiang.gov.cn。
附件: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进展情况调度表
县(市、区)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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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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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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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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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 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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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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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 (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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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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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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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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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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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市、县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市、县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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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县政府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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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主流媒体 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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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
注:1.调度表于每月22日前报送市安委办,遇节假日顺延;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3.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指非执法检查性质的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或管理层面进行提升改进。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