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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纺织企业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4-03-12 18:27 【字体: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中小纺织服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扎实做好我市工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工贸行业纺织企业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纺织企业(含中小企业)开展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市纺织企业(含中小企业)

三、整治时间

2024年3月-5月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七项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企业检维修、登高、动火、涉及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审批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是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12号)开展工贸行业“九小”场所纺织企业(中小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企业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五、工作安排

各地要仔细摸清纺织(中小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纺织企业全覆盖,逐一过筛检查,市局将在5月底梳理各地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视情安排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重点整治内容,紧扣安全生产工作时期特点,对企业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分析辨识,查清找准企业主要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掌握情况。

各地要进一步核实本地区纺织企业底数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将企业信息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调度纺织企业生产安排情况,督促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要按照“严、准、狠、实”的要求抓好执法工作,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重检查、轻执法”等“宽、松、软”现象。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处,确保全面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共进科室要摸清辖区纺织企业底数,扎实开展纺织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并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市局工贸科。

市局工贸科联系人:易光涛,联系电话:8779773。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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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贸行业纺织企业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2 18:27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中小纺织服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扎实做好我市工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工贸行业纺织企业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纺织企业(含中小企业)开展安全工作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市纺织企业(含中小企业)

三、整治时间

2024年3月-5月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七项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企业检维修、登高、动火、涉及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审批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三是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12号)开展工贸行业“九小”场所纺织企业(中小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企业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五、工作安排

各地要仔细摸清纺织(中小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纺织企业全覆盖,逐一过筛检查,市局将在5月底梳理各地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视情安排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

各地要进一步督促企业按照重点整治内容,紧扣安全生产工作时期特点,对企业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分析辨识,查清找准企业主要的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二)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掌握情况。

各地要进一步核实本地区纺织企业底数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将企业信息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及时调度纺织企业生产安排情况,督促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要按照“严、准、狠、实”的要求抓好执法工作,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重检查、轻执法”等“宽、松、软”现象。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处,确保全面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督促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共进科室要摸清辖区纺织企业底数,扎实开展纺织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并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市局工贸科。

市局工贸科联系人:易光涛,联系电话:8779773。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