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字〔2024〕6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平安建设
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十四五”平安九江建设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抓实自然灾害防治救,稳妥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平安九江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强化领导,着力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局主要负责人是局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局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平安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2次汇报,落实组织经费保障。(责任单位: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分工落实)
(二)完善机构制度建设。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局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和年度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法规科、局办公室分工落实)
(三)强化内部安全防控。加强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协防”体系和措施,持续做好对办公场所管理和巡查,重要敏感期和重大节假日及时部署并组织防火、防盗、保密等工作检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物资储备科、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分工落实)
二、提高站位,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四)强化国家安全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融合,推动国家安全入脑入心、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防范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分工落实〕
(五)配合做好反恐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扎实推进反恐工作,不断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责优势,提升应急力量和能力,不断强化军地、区域、政企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工落实)
(六)加强热点舆情引导。做好应急管理领域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热点引导,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对虚假报道及时予以回应,对不实信息迅速予以澄清,对恶意炒作、散布谣言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立足本职,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严格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制定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清单,严格落实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制度,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牵头落实)
(八)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强化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和地震灾害等预测预报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责任科室: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科分工落实)
(九)扎实开展攻坚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突出消防、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突出动火、检维修、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风险防控,化解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和“屡治屡犯”问题。做好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地震与地质灾害应急科牵头落实)
(十)坚决做好维稳安保工作。扎实推进重大活动、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综合督查或明查暗访,切实做好维稳安保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重大决策和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规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质效,坚决防止因稳评不到位引发涉稳事端。(责任单位: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法规科分工落实)
(十一)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各级各类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落实重要敏感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综合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市专业森林消防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发现事故险情科学有效处置,并及时、准确上报。(责任科室: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分工落实)
四、强化预防,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十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贯彻并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九江实践效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常态化开展涉稳问题排查化解,化解各类突发矛盾纠纷。深入摸清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矛盾纠纷底数、科学评估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防范在先。(责任单位:局法规科牵头落实)
(十三)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处理。按照“四个到位”要求,依法依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关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申诉类信访事项。(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十四)配合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工作,将扫黑除恶线索搜集向企业和基层延伸,并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垄断、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救涉黑涉恶问题,向扫黑除恶方面深纠细挖、延伸调查。〔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分工落实〕
(十五)配合做好“反诈禁毒”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诈涉毒违法犯罪,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心理,提升防骗意识,形成全民“反诈禁毒”的浓厚氛围。坚决防止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网络诈骗、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分工落实〕
(十六)配合做好打击整治涉爆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实施全过程管控;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在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分工落实)
五、围绕中心,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
(十七)认真开展平安建设形势分析。对照市平安办每月平安建设形势分析工作任务要求,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做好每月生产安全事故、森林火灾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火灾防治管理科分工落实)
(十八)积极组织参加明查暗访。组织参加市平安办组织的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明查暗访,以“四不两直”方式对16个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暗访,全力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安全防范不力等具体问题,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对发现问题组织印发通报、列入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内容,确保平安建设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全部销号清零。(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等分工落实)
(十九)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引导。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平安志愿者等活动,紧扣平安建设工作重点,结合应急管理相关宣传活动,宣传平安建设新进展新成效。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分工落实〕
(二十)加强平安建设帮扶工作。定期赴四都镇开展帮扶工作,加强督导,研究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四都镇在平安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推动平安建设帮扶取得有效进展。(责任单位:法规科牵头落实)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