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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4〕62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4-05-13 18:19 【字体: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

现将《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根据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巩固2022年、2023年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紧盯工贸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不断提高企业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工作方式

(一)重点指导服务范围。本次专家指导服务的重点企业范围为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白酒黄酒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企业。如辖区无上述类型重点企业,则应选择冶金、有色、建材等其他行业有限空间企业作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二)分级开展指导服务。市局选取湖口县、柴桑区作为重点县,组织专家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应急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各地应急部门要组织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工贸口监管执法人员,专门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的通知》(应急厅〔2023〕37号)进行详细解读,明确安全培训、作业审批、作业监护、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同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二)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对本企业涉及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不漏一处。要对每一处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精准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建立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及时报属地应急部门汇总,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漏管失控。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护人员。

(四)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各地应急部门要邀请行业专家,对照《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附件),按照动员培训、现场会诊、抽查评估、讲评反馈等四项程序,有序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对照《工贸重点企业现场会诊表》,逐条逐项对企业进行现场会诊,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闭环整改。

(五)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各地应急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对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并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科学组织救援,严禁盲目施救。

(六)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各地应急部门要大力推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内容落实,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当掌握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类型、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等安全知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履行现场安全交底、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检查及作业安全条件确认,负责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全程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制止盲目施救等安全要求。企业应当把监护人员履职情况纳入内部检查与考核内容,促进监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七)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应用。各地应急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积极采用监测预警、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优化生产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设施,降低作业风险,不断提高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科技水平,完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

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根据本次专家指导服务的工作内容,细化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并报市局工贸科。

(二)指导服务阶段(2024年5月至6月)。市局邀请专家对湖口县、柴桑区开展指导服务,各地应急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对辖区工贸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服务专业性、质效性。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各地应急部门要对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要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涉及食品、造纸、印染等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且多为较大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说明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很高,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因此,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意义重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精心指导服务。在指导服务阶段,各地应急部门要组织专家认真对照《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切实查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积极改进,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检查执法。在检查评估阶段,各地应急部门要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监护人员配备、履职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检查,如企业经过专家指导服务后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市局将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应急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向市局工贸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市局工贸科联系人:易光涛,联系电话:0792-8779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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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急字〔2024〕62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3 18:19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

现将《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九江市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根据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安排部署,市局决定在巩固2022年、2023年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紧盯工贸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有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不断提高企业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工作方式

(一)重点指导服务范围。本次专家指导服务的重点企业范围为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白酒黄酒制造,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企业。如辖区无上述类型重点企业,则应选择冶金、有色、建材等其他行业有限空间企业作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

(二)分级开展指导服务。市局选取湖口县、柴桑区作为重点县,组织专家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应急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辖区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各地应急部门要组织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工贸口监管执法人员,专门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的通知》(应急厅〔2023〕37号)进行详细解读,明确安全培训、作业审批、作业监护、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同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二)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对本企业涉及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辨识,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确保不漏一处。要对每一处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精准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建立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及时报属地应急部门汇总,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漏管失控。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企业要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护人员。

(四)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各地应急部门要邀请行业专家,对照《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附件),按照动员培训、现场会诊、抽查评估、讲评反馈等四项程序,有序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对照《工贸重点企业现场会诊表》,逐条逐项对企业进行现场会诊,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闭环整改。

(五)强化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各地应急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加强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对有限空间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并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要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科学组织救援,严禁盲目施救。

(六)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各地应急部门要大力推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内容落实,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当掌握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类型、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等安全知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履行现场安全交底、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检查及作业安全条件确认,负责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全程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制止盲目施救等安全要求。企业应当把监护人员履职情况纳入内部检查与考核内容,促进监护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七)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应用。各地应急部门要指导工贸企业积极采用监测预警、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优化生产工艺;采用机械化、自动化设备设施,降低作业风险,不断提高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科技水平,完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

各县(市、区)应急部门要根据本次专家指导服务的工作内容,细化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并报市局工贸科。

(二)指导服务阶段(2024年5月至6月)。市局邀请专家对湖口县、柴桑区开展指导服务,各地应急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对辖区工贸重点企业开展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服务专业性、质效性。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各地应急部门要对专家指导服务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要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涉及食品、造纸、印染等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且多为较大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说明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很高,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因此,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意义重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精心指导服务。在指导服务阶段,各地应急部门要组织专家认真对照《2024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切实查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积极改进,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检查执法。在检查评估阶段,各地应急部门要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监护人员配备、履职和关键环节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检查,如企业经过专家指导服务后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罚。市局将采取明查暗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应急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向市局工贸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市局工贸科联系人:易光涛,联系电话:0792-8779773 。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