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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办发〔2024〕37号 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doc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4-08-16 09:52 【字体: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54号)文件要求,为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在“学”字上用劲

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研读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文,在学懂弄透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度剖析,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相关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读本、手册等学习资料,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自学,要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解读,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检验学习培训的效果,做到考学结合、以考促学。

二、在“用”字上用劲

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岗位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交流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要点,切实提升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以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为目标,杜绝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懂、不查、视而不见、带隐患生产的情况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重要手段,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应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并实施行政处罚。

三、在“督”字上用劲。

各地、各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监管执法、“四包一促”时,对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询问、现场测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查标准贯彻落实成效。要聚焦重要时期、关键时段和重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检查,并强化督查结果的应用,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管控措施,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请各地、各部门在以下工作节点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时间节点分别为2024年9月10日、11月10日、及2025年1月10日前)。

附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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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办发〔2024〕37号 关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doc

发布时间: 2024-08-16 09:52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54号)文件要求,为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在“学”字上用劲

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研读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原文,在学懂弄透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度剖析,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相关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读本、手册等学习资料,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自学,要邀请行业领域权威专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解读,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检验学习培训的效果,做到考学结合、以考促学。

二、在“用”字上用劲

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岗位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交流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要点,切实提升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以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为目标,杜绝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懂、不查、视而不见、带隐患生产的情况发生。各地、各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精准执法重要手段,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应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并实施行政处罚。

三、在“督”字上用劲。

各地、各部门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监管执法、“四包一促”时,对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询问、现场测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查标准贯彻落实成效。要聚焦重要时期、关键时段和重点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检查,并强化督查结果的应用,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管控措施,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请各地、各部门在以下工作节点将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时间节点分别为2024年9月10日、11月10日、及2025年1月10日前)。

附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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