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已经局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以全省、全市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全社会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九江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24〕10号)和九江市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九江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九法办字〔2024〕2号)的要求,细化应急管理系统清单,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列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科室学习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学习和运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干部教育培训读本。(责任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2.深化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视频,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其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3.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真挚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科室: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职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4.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局务会学法制度,每年制定局务会学法计划,将学法作为局务会第一议题。每年至少组织领导干部参加1次旁听庭审,主要负责人每年在本单位或本系统专题讲法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分类学法考法。(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5.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科室:法规科、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事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责任清单和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职责落实)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牵头落实)
三、创新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8.推动应急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做好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帮助青少年掌握必备的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牵头落实)
9.做好应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柴桑区新城社区“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柴桑区“九江防震减灾科普馆”、修水县黄沙镇汤桥村、四都镇四都村“法律明白人”广场、瑞昌市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瑞昌市防空防灾科普馆)等平台作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新媒体资源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定期制作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牵头落实)
10.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科室:法规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办公室、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依职责落实)
11.参加全国、全省应急管理普法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开展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应急管理普法作品,把应急管理普法工作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之中,塑造普法“应急管理”品牌。(责任科室:法规科、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牵头落实)
四、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12.加强宪法学习宣贯。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组织举行1次宪法宣誓仪式,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宪法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落实)
13.加强民法典学习宣贯。组织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条文。(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职责落实)
14.加强国家安全法学习宣贯。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职责落实)
15.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学习宣贯。2024年全市重点普及“三法四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运用《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4)》做好法治宣传。依托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地方性法规网上学习平台,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方性法规。(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职责落实)
五、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
16.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梳理权责清单,做好清单备案工作,不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严格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加强对县区政务服务调研指导,持续开展“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专项活动。(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17.强化行政决策规范运行。加强重大决策公开工作,特别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决定,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法律顾问、专家在立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方面的作用。(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18.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社会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六、开展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
19.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完成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市级层面举办2期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和各监管业务口执法培训班。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的申领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的聘用(聘任)和管理。(责任科室: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落实)
20.强化行政执法质效提升。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制定我市工作任务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规定程序开展执法。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积极推行“入企普法”和全程说理式执法,在监督检查时坚持“学懂、看实、查准、说透、妥处”十字要求,执法检查做到程序、事实、法条、实体、文本“五到位”。推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和共享,对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科室:法规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牵头,各共进科室依职责落实)
21.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专业人才引进,提高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合理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制定公布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减免责四张清单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指导县区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2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制定实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通过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对本级内设机构、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健全完善业务条线“逢查必督”工作机制,突出加强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地区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托“互联网+执法”等执法信息系统,健全执法统计制度,加大对各地执法情况、关键指标分析。(责任科室: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落实)
23.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加大经费投入,配齐配足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执法装备。执法活动必须全过程使用“互联网+执法”信息系统,确保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监督。按“一业一查”要求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推进监测预警、远程监控等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依靠科技大力提升远程监管、非现场监管水平。(责任科室:法规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牵头落实)
24.持续优化行刑衔接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落实工作部署要求,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应急管理执法领域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责任科室:法规科牵头落实)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推进责任分工事项,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至法规科。
附件: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