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应急避险撤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九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抽查时间
根据《九江市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响应机制》,相关县(市、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即开展电话抽查。
二、抽查主体和对象
(一)抽查主体。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抽查。
(二)抽查对象。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的乡(镇、街道)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
三、抽查内容
(一)询问乡(镇、街道)防灾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是否应转尽转,转移几户几人。
(二)询问受威胁群众是否已经转移至安全地带,是否擅自回迁。
四、抽查方式
(一)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撤离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应在人员撤离后立即将《XX县(市、区)人员避险撤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撤离情况表即时更新,由市局值班人员负责收集汇总。
(二)市局值班人员每日抽查至少10%已启动应急避险撤离的乡(镇、街道)人员转移情况,数量较少时则抽查至少5个乡(镇、街道),不足5个则全部抽查;抽查选中的每个乡(镇、街道)至少3户受威胁群众撤离情况。
(三)县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每日抽查至少30%已启动应急避险撤离的乡(镇、街道)人员转移情况,数量较少时则抽查至少5个乡(镇、街道),不足5个则全部抽查;抽查选中的每个乡(镇、街道)至少3户受威胁群众撤离情况。
五、严肃纪律
(一)即时通报。对抽查发现的相关责任人未在岗履职、未开展巡查、未组织人员转移等情况,市局值班室将即时通报给所在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二)立即整改。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督促属地政府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市局将视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严肃问责。对抽查中多次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XX县(市、区)人员避险撤离情况表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