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及目的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要求,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市国资委联合市财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九国资字〔2022〕21号)。
二、 主要考虑
持续巩固降本减负工作成效,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防止政策“急转弯”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助力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及时准确高效做好减租工作,更好展现国资国企责任担当,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回暖向好。
三、 主要内容
明确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
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
四、租户申报减免办理单位及材料
承租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承租人、实际经营承租人证明材料)向各出租生产经营用房单位申报,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疫情期间,企业应避免人流集聚,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信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