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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2023年房租减免政策措施解读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3-15 10:16 【字体: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3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九江市国资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面由我来作一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办发〔2023〕2号)精神,3月15日,市国资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九江市国资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助推我市经济回稳向好。

二、政策内容

国有房租减免政策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直接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

二、减免对象

本政策减免对象为新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家《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认定。

三、减免标准

国有房屋的空置时间以招租时间开始起算,原则上空置期限不低于6个月。“空置”指房屋长期空租、原有租户退租、房屋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出租的情形。如因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清场维修导致房屋空置的,空置期限自维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空置后未完成维修工作的房屋暂不计入本次减免范围。

本政策有效期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免租期3个月原则上与装修免租期不重叠。凡符合条件且在2023年内签订的应享受3个月全额减免。租户由于退租等原因导致租赁期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四、减免程序

1.告知。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市国资委官网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的相关政策。

2.申请。符合相关条件,承租方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

3.受理、减免。出租方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办理减免手续。

我的解读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解读人:朱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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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2023年房租减免政策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15 10:16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今年3月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九江市国资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面由我来作一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办发〔2023〕2号)精神,3月15日,市国资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九江市国资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助推我市经济回稳向好。

二、政策内容

国有房租减免政策是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直接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

二、减免对象

本政策减免对象为新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家《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认定。

三、减免标准

国有房屋的空置时间以招租时间开始起算,原则上空置期限不低于6个月。“空置”指房屋长期空租、原有租户退租、房屋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出租的情形。如因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必须清场维修导致房屋空置的,空置期限自维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空置后未完成维修工作的房屋暂不计入本次减免范围。

本政策有效期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免租期3个月原则上与装修免租期不重叠。凡符合条件且在2023年内签订的应享受3个月全额减免。租户由于退租等原因导致租赁期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

四、减免程序

1.告知。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主动将政策告知承租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市国资委官网等网站查询减免租金的相关政策。

2.申请。符合相关条件,承租方即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

3.受理、减免。出租方及时受理并告知审核结果,履行决策程序后办理减免手续。

我的解读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解读人:朱灵芝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