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资委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了《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租赁操作指南(试行)》,现就《指南》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本《指南》出台前,国有资产租赁业务尚未出台办理操作指南,原使用的《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业务办理指南》参照企业资产转让的有关条款执行,给日常租赁业务带来诸多不便,存在增加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带来国有资产空置风险、导致国有资源浪费等问题。鉴于此,为规范出资监管企业的资产租赁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资产租赁交易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企业资产租赁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台了本《操作指南》。
2.《指南》明确了哪些重点内容?
本《指南》从“适用范围、租赁准备、对外招租、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续租转租”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相应具体内容。
3.《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指南》适用于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各级独资、全资、实际控制子企业。所称资产租赁,是指出资监管企业将其所有、受托管理或实际控制的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和其它资产使用权等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并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行为。
4.资产租赁流程是怎样的?
(以流程图形式解答)

5.租赁方案有何审批权限?
单项固定资产面积或年租金不同,审批权限不同。具体是:
①单项固定资产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下或年租金达100万元以下的租赁方案由各出资监管企业自行明确审批权限,由其出资监管企业出具资产价格评估报告备案意见,《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申请表》中的行业监管部门栏由各集团公司审核后盖章。
②单项固定资产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且年租金达100万元以上的租赁方案报市国资委审批,并由市国资委出具资产价格评估报告备案意见,《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申请表》中的行业监管部门栏由市国资委审核后盖章。
③所代管的集体企业资产租赁行为由各集团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和履行相关手续。
6.招租公告在哪里可以看到?
主要是市国资委网站和企业公众号,如果出资监管企业与媒体建立了合作,招租公告还会发布在相应企业合作媒体上。
7.招租公告期具体有多长时间?
单项资产年租金不同,公告期不同。具体是:
①单项资产年租金高于1000万元的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②单项资产年租金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公告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③单项资产年租金50万元至100万元的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④单项资产年租金50万元以下的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制作单位: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2-8211505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