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12月6日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会暨药品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工作推进会。
会上,市局药品监管科张沁同志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重点条款、新旧法对比等方面,从创新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角度重点解读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假劣药品定义及法律责任等条款,并对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管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瑞昌市监局分管领导幸建臻同志强调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要提高法律认识,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依法规范经营,一要严格履行执业药师管理制度,杜绝“挂证”行为;二要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三要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市局药品监管科、瑞昌市监局及司法局有关同志,瑞昌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瑞昌市监局各分局负责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