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认定、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政府(区房管局)复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共有12446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其中5010户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申请租金补贴)。根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所有申请对象情况(含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和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对象(第三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11月20日前来人来电向本办投诉。投诉电话:07928136274,邮编:332000,地址:浔阳东路11号。
九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