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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有规可循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3-06-09 09:47 【字体:

  房屋征收过程中,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是拆迁进程的关键环节,也是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重点。 

  浔阳区相关部门介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遵循依法补偿、统筹兼顾、合理安置的原则;坚持所有征收政策阳光透明,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尊重民意,遵循必须征得绝大多数居民同意才可动迁的原则。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通过报名或从评估机构名录中选定不低于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时间内(规定时间不得少于7日)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以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选定。被征收人不参与摇号或抽签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门或公众代表摇号抽签选定。摇号抽签现场应由公证机构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评估价格可以使被征收人用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区位、面积、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当的房屋。 

  如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被征收人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九江日报记者 陈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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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有规可循

发布时间: 2013-06-09 09:47

  房屋征收过程中,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是拆迁进程的关键环节,也是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重点。 

  浔阳区相关部门介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征收,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坚持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遵循依法补偿、统筹兼顾、合理安置的原则;坚持所有征收政策阳光透明,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尊重民意,遵循必须征得绝大多数居民同意才可动迁的原则。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通过报名或从评估机构名录中选定不低于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时间内(规定时间不得少于7日)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以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选定。被征收人不参与摇号或抽签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门或公众代表摇号抽签选定。摇号抽签现场应由公证机构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评估价格可以使被征收人用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区位、面积、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当的房屋。 

  如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被征收人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九江日报记者 陈修平)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