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上午九时,随着市民曾先生购买了10万元凭证式国债、并与九江中行营业部签下《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服务协议书》,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的成功。
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是指凭证式国债投资者与国债承销机构通过事先签订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服务协议的方式,由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委托银行代其办理指定凭证式国债的到期兑付手续,并将其相应的本息款转存为该投资者名下的定期、活期或通知存款;自转存之日起,投资者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等资料到银行柜面办理国债本息款和相应国债本息款约定转存相应存款后所产生利息的支取。
九江中行办理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是在我中支的指导和督办下开展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有效解决了国债投资者在国债到期后忘了到银行兑付,造成资金闲置,损失了一部分利息收益问题,切实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