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机构信用代码业务
办事指南
1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企业及其他组织等信息主体。
2 主体
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征信查询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
3 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2〕47号)。
4 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1)机构信用代码证新发证业务: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银行办理,主管银行在系统提交后,由主管银行送至人民银行审核发证:
①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由银行协助填写,企业签字盖章,申请表样式附后);
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信用代码证变更换发证业务: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银行办理,主管银行在系统提交后,由主管银行送至人民银行审核换发证:
①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由银行协助填写,企业签字盖章);
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
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⑥变更通知书或变更信息表原件。
(3)机构信用代码证遗失变更换发证业务: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银行办理,主管银行在系统提交后,由主管银行送至人民银行审核换发证:
①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由银行协助填写,企业签字盖章);
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
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遗失声明(单位公章及银行业务章);
⑥变更通知书或变更信息表原件。
(4)机构信用代码证遗失补发证业务: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银行办理,主管银行在系统提交后,由主管银行送至人民银行审核发证:
①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由银行协助填写,企业签字盖章);
②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
③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遗失声明(单位公章及银行业务章);
⑥变更通知书或变更信息表原件。
(5)其他特殊业务请到柜台咨询办理。
(6)以上提及复印件须为原件复印,禁止使用照片、扫描、传真、翻拍等形式翻印。
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6 承诺时限
工作时间内即来即办,高峰期请排队办理。
7 联系电话
0792-8189992
申请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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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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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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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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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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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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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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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地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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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许可证核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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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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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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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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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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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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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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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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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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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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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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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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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主管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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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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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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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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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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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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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自愿申请机构信用代码,授权经办人提出申请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受理申请商业银行名称: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