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南昌辖内各县支行,各政策性银行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昌、赣州、九江、上饶银行,景德镇市城市信用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我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抓住发展机遇,加快我省金融业发展方式转变
最近,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既是顺应我省当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又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金融业自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壮大县域经济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大突破口,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县域经济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也是金融业发展重要基础和支撑,县域经济活则全省经济金融活,县域经济强则全省经济金融强。全省金融机构要顺应发展规律,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把进一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县域信贷总量,扩大信贷覆盖面,作为做强做大我省金融业的突破口和抓手,力争使县域贷款余额在全省总量的占比实现逐年稳步提高,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稳定在50%以上,县域涉农贷款占全部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60%,农村信用社系统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65%以上;通过努力,力争到2012年县域自动取款机(ATM)人均数量达到1.2台/万人,销售点终端(POS)人均数量达5.5台/万人,县域POS交易量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的水平。
二、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
各级人民银行要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积极与经济主管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加强县域经济金融运行分析研究,提高“窗口指导”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域骨干企业、外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农副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环节的票据优先贴现;对需要办理再贴现的,各级人民银行应优先办理。
三、增加信贷投入,满足县域重点建设领域资金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流动资金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做优做大。继续完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贷款模式,进一步扩大园区银企合作覆盖面;借鉴和推广奉新、广丰等工业园区融资模式,加快县域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大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加强政、银、保、企之间的联系与互动,规范与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努力满足工业园区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县域经济”需求特点的融资运作体系,促进县域金融吸收资金回流农村,并把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作为开拓信贷市场的着力点,逐步将新增贷款的40%以上用于支持中小及民营企业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坚持“三性”原则前提下,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积极支持城镇化建设,积极支持县域交通、饮水、通讯和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城镇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城镇文化设施、医疗条件和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使城镇规模扩大,完善功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探索财政资金与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以及民间资本有效融合的联合投资模式,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介入力度。
积极探索对粮食龙头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信贷延伸服务,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项目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大对为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而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培育扶持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做大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信贷规模。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大力支持“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调整客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为繁荣发展县域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按照“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符合县域特点的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的发展,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实现服务业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
四、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大对光伏、风能核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材料、生物、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等十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支持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绿色信贷比重。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明确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对违规已经建成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全银行债权安全。
五、加大金融创新,努力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多元化的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实施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分支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覆盖风险溢价的能力,增强对县域企业的信贷支持,不断扩大对个体生产经营业主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经营能力、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为主要判断标准,制定适合县域经济特点的信用评级评价标准。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满足县域经济多元化的融资需求。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大额农户信用贷款,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县域客户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权利质押贷款。积极向县域中小企业推行生产经营授信额度贷款、股东生产经营贷款、库存商品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信用贷款、过桥贷款、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信贷品种。大力开办仓单质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托管和对公客户活期存款账户透支等特定资产项下信贷业务品种。适当增加动产、不动产抵押质押及财产权利质押等信贷业务,探索开发中小企业或业主联户联保贷款业务。
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直接融资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力推进企业债务融资工作,拓宽县域企业融资渠道。各级人民银行应加大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机制、流程、规则、适用对象和特点的宣传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承销债务融资工具营销模式,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机制,简化流程,提高操作效率,积极为我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以市场为导向,突破传统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配合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环鄱阳湖生态经济规划的实施,做好市场发展规划和客户培育规划,将三农、新能源、高新技术等作为重点开展承销服务;积极与上级行沟通,争取各总行对江西企业融资工具承销方面给予承销费用、注册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七、加强支付结算建设,逐步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率
鼓励涉农银行机构加大农村地区POS、ATM机具的布放力度,特别是增加各类批发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农家店的布放密度,扩大银行卡在县域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实行取款手续费优惠,满足外出务工人员的异地资金汇划需求。推进县域银行卡业务创新。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引导涉农收单机构在农村无网点的村镇选择具备条件的特约商户试点POS小额取现业务。试点推广转账电话、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方式在农村的应用。加大对县域银行卡市场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关于加快我省县域银行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县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银行卡终端机具投入方给予补贴,同时有关部门对县域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和ATM、POS机具通讯费给予优惠。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涉农银行机构,特别是村镇银行等新设机构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等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并支持其开办电子商业汇票、支票、本票等各类票据业务,不断适应和满足农村支付结算差异化需求,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和资金周转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三农”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农村支付结算秩序。
八、加强外汇管理服务,满足县域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
外汇指定银行要进一步扩大县级支行经营外汇业务授权面。对已取得上级行授权的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资格,一律由设区市外管中心支局属地备案制管理。外汇管理局应简化结售汇准入程序,对具备结售汇市场准入条件的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市场准入,外管局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支持。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较快、承接产业转移条件较好的县(市)积极争取设立县级外汇管理支局,并授予其外汇登记、贸易收付汇核销等外汇管理权限,满足县域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
九、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优化县域金融信用环境。依托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每一位有经济活动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推进部门间、行业间的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加快推动征信产品在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推进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以信用档案、信用评价、信用培植、信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创建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农户+征信+信贷”的农村信贷业务模式,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提高农村地区的征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工作,全面、完整、及时地将涉农经济主体的信贷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建立信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联合政府、金融机构组织开展信用知识、信贷政策、典型案例等信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经济主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识,增强经济主体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