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一凡积极贯彻落实祝先进主任提出的“走出去,请进来”讲话精神,选派本会曹槐树、王辉明、朱燕、骆敏等仲裁员走出去参加全国性仲裁员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为更好的消化吸收借鉴外地仲裁员前瞻的仲裁理论研究和丰富的仲裁办案经验,九江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6月3日,集中开展全体仲裁员及驻会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会。

培训会由九江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部副主任曹槐树主持并主讲了《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问题》。主讲中着重对有效仲裁协议构成的形式要件,仲裁协议独立原则适用,多层级争议条款确定,仲裁程序中协议效力放弃问题及缺席诉讼中法院对仲裁条款的审查等问题阐述,以清晰严密的逻辑思维,引用鲜活的经典案例,极大的丰富了与会人员的仲裁协议的理论知识,开阔了与会人员对仲裁法律制度认识的视野。

德安法院副院长李金观着重从管辖制度、受案范围、深谙主体、审理期限、庭审纪律强制权力、不履行判决案件执行、能否追加案外人等一系列区别系统详实的阐述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员朱 燕首先对仲裁制度起源的契约理论、契约精神进行阐述,并着重从仲裁争议解决的自治性、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仲裁员办案的专业性、仲裁庭适用法律的合理性、仲裁程序的灵活性、仲裁审理的不公开性、仲裁的一裁终局性、仲裁执行的国际认可性、法院外纠纷解决的有效性等9个方面系统论述了“仲裁的性质与功能”。他们用质朴平实的语言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详实的阐述了对仲裁制度与诉讼制度的独到见解,极大的加深了与会人员的仲裁法律制度的认识。
仲裁员王辉明从角色转变、夯实理论、持续学习三个维度简要分享做好仲裁工作的心得体会为引,针对当前经济下行,房地产建设工程行业持续低迷,由此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纠纷日益增多,而我会所受理此类案件中,绝大部分都涉及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问题,着重从是否应当司法审价、司法审价的范围、审价的依据、审价的程序等系统阐述了对仲裁案件中建设工程造价司法审价问题的认识。他以律师的独特视角结合亲身经历司法鉴定的艰辛,抽丝剥茧地剖析了司法鉴定遇到的系列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极大的加深了与会人员的仲裁中司法鉴定的知识。
会后,九江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一凡对主讲人对专业奉献精神和对知识的锲而不舍追求精神予以高度肯定;也赞扬了与会人员聚精会神的听课精神;同时也感谢各位仲裁员以高昂工作热情用公正的法律艺术定分止争,促进公平公正,为打造“九江仲裁品牌”增光添色,也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增强各位仲裁员对九江仲裁委的关切度和责任心,利用自身的优势向当事人及顾问单位宣传九江仲裁委、推介九江仲裁制度,提高仲裁条款的约定率;最后提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号召各位仲裁员及全体驻会人员要敢于勇于带着目的去学习外地仲裁办案经验、跨学科跨领域有益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加强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业务精干的一流仲裁队伍;坚持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新的机制”打造九江仲裁品牌,努力做大、做强、做优九江仲裁事业。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