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便捷高效的金融争议解决机制,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处理效果,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业合法权益。2016年9月19日上午,九江仲裁委员会与共青市人民法院、德安县人民法院、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在共青农商银行会议室共同召开座谈会,探索如何运用仲裁程序化解金融纠纷。九江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一凡受主任祝先进委托,携委员张林生、审理二部副主任张宗烈、案件受理部副主任曹槐树与共青市人民法院院长余建新、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厚勤、共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炳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副行长蔡恒勇以及两家金融机构的法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九江仲裁委员会委员张林生主持。
会上,常务副主任王一凡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九江仲裁委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历程,重点从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优势、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以及对错误仲裁裁决的法律救济等四大方面,详细介绍了仲裁解决金融纠纷的优势特点。同时结合仲裁案件的收费、财产保全、案件执行等比较关注的实际问题向与会人员作了释疑解答。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仲裁是解决银行金融纠纷的有效途径,可以实现快速结案,降低损失,有利于维护银行声誉,应积极建立九江仲裁委与两地法院、两地银行的沟通与定期回访、交流机制。
针对银行界的朋友的疑虑,张宗烈主任一一做了解答。他认为,以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银行有比较规范的合同,有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这对仲裁金融案件提供了良好基础。同时,仲裁省时省事、收费透明、高效快捷、履行率高,这对银行解决纠纷来说是很好的选择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与银行业的联系沟通,加强培训宣讲仲裁知识,使得金融企业的决策者们及其员工对仲裁有一个完成的了解。
共青法院院长余建新、德安法院院长王厚勤表示,将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九江仲裁委的对接及沟通联系,充分尊重商事仲裁规律和规则,及时办理仲裁机构的保全申请,为我市的仲裁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座谈会,为及时化解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等法律风险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找到了一条有效的路径,就仲裁方式应该成为银行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达成了共识。通过本次座谈,增进了两地法院、两地银行与九江仲裁的联系,增强了金融行业相关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引导金融业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业务纠纷。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