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尤其是要优先推荐为新工业十年行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二、已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能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
三、各县(市、区、山)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拟上报的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县(市、区、山)政府和市直主管部门同意,并将拟推荐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县(市、区、山)和市直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各县(市、区、山)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各1人,市直单位以各主管局系统为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各1人,各大学推荐专业技术人才2人、技能人才1人;其他企业单位和中央驻浔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各1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由所在的县(市、区、山)统一推荐。
五、各县(市、区、山)和市直各单位申报材料应在2016年4月19日前分别上报至市人社局专技科、职建科,逾期不予受理。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要上报电子档案。
联系人及电话:
专技科:但翠峰 07928583846 邮箱:dancuifeng@163.com
2016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1、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2、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3、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
2016年3月31日印发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