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为做好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山)人社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关业务股室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忌推诿扯皮、马虎了事。
二、各县(市、区、山)人社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甄别申报材料的真假,并在材料目录上签署审查人姓名、加盖审查用章。在市职称办资格审查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获奖、科研等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凡提供原件的没有必要再提供复印件。
四、为了防止申报材料丢失,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是没有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县(市、区、山)应在用人单位打分排名的基础上,按照申报人的专业进行全县总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将申报人员全县总排名表一式两份报市职称办。县(市、区、山)的排名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凡没有进行全县总排名的材料,市职称办将不予受理。
六、考虑到县(市、区、山)审查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市职称办将受理中级职称和中小学高级职称以及西医(内外科)申报材料的时间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9日
2015年中级职称和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及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单 位 |
10月13日-10月15日 |
都昌县、彭泽县 |
10月16日 |
湖口县 |
10月19日 |
星子县 |
10月20日 |
九江开发区 |
10月21日 |
庐山管理局 |
10月22日 |
庐山区 |
10月23日 |
浔阳区 |
10月26日-10月28日 |
修水县、武宁县 |
10月29日 |
永修县 |
10月30日 |
共青开发区、德安县 |
11月2日 |
瑞昌市 |
11月3日 |
九江县 |
11月4日 |
市直各单位(除教育) |
11月5日 |
教育局 |
注:11月5日以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