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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5-09-10 16:18 【字体: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为做好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山)人社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关业务股室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忌推诿扯皮、马虎了事。

  二、各县(市、区、山)人社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甄别申报材料的真假,并在材料目录上签署审查人姓名、加盖审查用章。在市职称办资格审查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获奖、科研等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凡提供原件的没有必要再提供复印件。

  四、为了防止申报材料丢失,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是没有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县(市、区、山)应在用人单位打分排名的基础上,按照申报人的专业进行全县总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将申报人员全县总排名表一式两份报市职称办。县(市、区、山)的排名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凡没有进行全县总排名的材料,市职称办将不予受理。

  六、考虑到县(市、区、山)审查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市职称办将受理中级职称和中小学高级职称以及西医(内外科)申报材料的时间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9

  

  

  2015年中级职称和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及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单      位

1013日-1015

都昌县、彭泽县

1016

湖口县

1019

星子县

1020

九江开发区

1021

庐山管理局

1022

庐山区

1023

浔阳区

1026-10月28

修水县、武宁县

1029

永修县

1030

共青开发区、德安县

112

瑞昌市

113

九江县

114

市直各单位(除教育)

115

教育局

  注:115日以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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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称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0 16:18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为做好今年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山)人社部门要对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关业务股室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忌推诿扯皮、马虎了事。

  二、各县(市、区、山)人社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甄别申报材料的真假,并在材料目录上签署审查人姓名、加盖审查用章。在市职称办资格审查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材料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人所提供的论文、获奖、科研等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凡提供原件的没有必要再提供复印件。

  四、为了防止申报材料丢失,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是没有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县(市、区、山)应在用人单位打分排名的基础上,按照申报人的专业进行全县总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将申报人员全县总排名表一式两份报市职称办。县(市、区、山)的排名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凡没有进行全县总排名的材料,市职称办将不予受理。

  六、考虑到县(市、区、山)审查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市职称办将受理中级职称和中小学高级职称以及西医(内外科)申报材料的时间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2015年9月9

  

  

  2015年中级职称和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及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单      位

1013日-1015

都昌县、彭泽县

1016

湖口县

1019

星子县

1020

九江开发区

1021

庐山管理局

1022

庐山区

1023

浔阳区

1026-10月28

修水县、武宁县

1029

永修县

1030

共青开发区、德安县

112

瑞昌市

113

九江县

114

市直各单位(除教育)

115

教育局

  注:115日以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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