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56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赣医保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取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二、重点内容解读
全市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自2019年12月25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一律以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取消加成后如何解决医院收入减少问题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财政部门,以一定周期内公立医疗机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规则测算加成总额,作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解决的合理减收金额,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财政部门对改革后合理收入下降的医疗机构应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作为配套措施,维持医院正常运转,让患者真正享受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让医院真正实现良性、有序发展。
四、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意义
这是我市继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后又一重大惠民举措,将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减轻患者耗材使用负担,减轻患者,特别是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