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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政策问答——政务时间第四期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05-19 10:56 【字体:

每年4月是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


问: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



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床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

1. 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问:自己的社保卡可借给别人用吗?

答:不可以。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问:发现骗保行为该如何举报?

答:举报人可通过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电话、信函及“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可以直接向当地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人进行举报,应提供明确线索、违法违规事实以及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的举证材料(书证、物证、影像等)。


问:参保人员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

答: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问:举报奖励金有多少?

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金按查实欺诈骗保资金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奖励2%,100万元至300万元(含)部分奖励1.5%,3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1%。


最后,请您牢记九江市及区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电话: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0792-8572796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0792-8586656

濂溪区医疗保障局:0792-8306676

柴桑区医疗保障局:0792-6822670

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92-8556071

八里湖新区社会保障中心:0792-3906235

修水县医疗保障局:0792-7268811

武宁县医疗保障局:0792-2781065

瑞昌市医疗保障局:0792-4230923

都昌县医疗保障局:0792-5235729

彭泽县医疗保障局:0792-5673122

湖口县医疗保障局:0792-3661867

永修县医疗保障局:0792-3235808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0792-4391563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0792-4363275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0792-255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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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政策问答——政务时间第四期

发布时间: 2022-05-19 10:56

每年4月是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


问: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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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 挂床住院;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

1. 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 骗取医保基金;

2.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 非法使用社保卡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3.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问:自己的社保卡可借给别人用吗?

答:不可以。社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社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问:发现骗保行为该如何举报?

答:举报人可通过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电话、信函及“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可以直接向当地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举报人进行举报,应提供明确线索、违法违规事实以及反映欺诈骗保行为的举证材料(书证、物证、影像等)。


问:参保人员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

答: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问:举报奖励金有多少?

答: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金按查实欺诈骗保资金计算,100万元(含)以下部分奖励2%,100万元至300万元(含)部分奖励1.5%,300万元以上部分奖励1%。


最后,请您牢记九江市及区县“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电话: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0792-8572796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0792-8586656

濂溪区医疗保障局:0792-8306676

柴桑区医疗保障局:0792-6822670

开发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792-8556071

八里湖新区社会保障中心:0792-3906235

修水县医疗保障局:0792-7268811

武宁县医疗保障局:0792-2781065

瑞昌市医疗保障局:0792-4230923

都昌县医疗保障局:0792-5235729

彭泽县医疗保障局:0792-5673122

湖口县医疗保障局:0792-3661867

永修县医疗保障局:0792-3235808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0792-4391563

德安县医疗保障局:0792-4363275

庐山市医疗保障局:0792-2557991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