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继忠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2023年7月5日,《关于促进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需要。2022年8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2〕32号,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基金增收、基金节流、基金管理、省级统筹、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具体要求,将各设区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纳入全省高质量考核重要内容。
2022年12月16日江西省审计厅《关于九江市医疗保险基金与“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022年第65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要求,细化相关部门权责,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效率,推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上《意见》、《审计报告》为《办法》的起草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我市医保基金收入增长有限性与支出无限性矛盾、医保基金内部结构不合理、群众就医习惯不佳、定点医疗机构管控不严等突出问题,在《办法》中围绕基金收支、运行、监管、保障等四个方向补短板、强弱项,简洁明了地提出“健全持续稳健的筹资机制”“建立高效管用的运行机制”“打造安全规范的监管机制”“做实保障有力的市级统筹机制”“出台有力高效的保障措施”。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关于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确保举措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契合医保实际、更反映人民意愿。
(三)坚持部门联动。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责任部门,特别是压实属地政府职责,确保《办法》提出的相关举措能够落到实处。同时,以此次《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全力形成促进医保基金稳健运行、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两个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到2025年,全市医保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保持在27%左右,各县(市、区)医保基金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保持在6个月以上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围绕筹资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市级统筹、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十九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
1.健全持续稳健的筹资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二是全面清查参保信息数据;三是调整完善医保征缴模式;四是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
2.建立高效管用的运行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待遇清单政策;二是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三是探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四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五是强化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3.打造安全规范的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管控;二是持续优化创新基金监管模式;三是依法追究欺诈骗保行为责任。
4.做实保障有力的市级统筹机制。一是执行统一的医保制度;二是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三是加快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四是优化简化经办流程。
5.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考核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