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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病历处方本》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8-08-04 14:24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因我市各大医院已普遍实行了电子处方病历,为减轻参保人员购买病历处方本的经济负担,减少参保人员就医配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研究同意:决定从2017年元月1日起,取消《九江市医疗保险病历处方本》、《特殊病种专用病历处方本》的使用,参保人员只需凭“社会保障卡”就能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看病或配药。
特此通知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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