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医字〔2016〕102号
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
药品使用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
及管理等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委:
根据《关于转发省卫计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用械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组织专家对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及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由市药事质控中心具体负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督查时间
2016年11月14-17日
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计委、各县医疗卫生机构。
督查方法
1.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被督查单位,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听取汇报及反馈。听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及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督查组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反馈督查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四、督查内容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情况;(具体见附件1)
2.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情况;(具体见九卫医字〔2016〕99号)
3.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及管理工作情况(具体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地要对照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要求,逐项核实上报材料,客观反映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扎实整改,并于督导检查结束后一周将整改情况报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
市卫计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联系人:干亚黎
联系电话:0792-8323282 电子邮箱:jjsyzk@163.com
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联系人:杨文华
联系电话:18720151375 电子邮箱:519574534@qq.com
2016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