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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7-01-23 10:03 【字体:

九卫医字〔201715

 

 

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赣卫办医字〔20172号),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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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3 10:03

九卫医字〔201715

 

 

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赣卫办医字〔20172号),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281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细菌真菌感染诊疗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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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