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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7-04-19 14:19 【字体:

九卫医字〔201756

 

 

关于在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直医疗机构: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卫生和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5号)精神和《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我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现将《九江市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人:刘曼

联系电话:8323281

电子邮箱:jjyzhl@163.com

附件:九江市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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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14:19

九卫医字〔201756

 

 

关于在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直医疗机构: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卫生和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5号)精神和《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我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直三级医院开展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现将《九江市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人:刘曼

联系电话:8323281

电子邮箱:jjyzhl@163.com

附件:九江市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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