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医字〔2017〕63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市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护理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江西省实施〈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办法》。结合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实际,特制订了《九江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九江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
2017年5月31日
九江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
护理工作是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为推动全市护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江西省“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推进卫生和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努力打造“健康九江”和我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坚持以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服务和护理管理水平为重点,着力深化护理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加护理资源总量,提高护理队伍能力素质,推进护理科学管理,增强城乡基层护理服务的可及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护士配置数量符合要求,护士待遇权利得到保证;护理人才梯队初步形成,护理重点专科建设初具规模;护士岗位管理落实到位,新入职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老年护理服务行为更加规范;使我市护理事业建设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十三五”期间九江市护理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
性质 |
1.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2.5 |
预期性 |
2.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
1:1.25 |
预期性 |
3.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0.8:1 0.6:1 |
约束性 |
4.二级综合医院、二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
0.7:1 0.5:1 |
约束性 |
5.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
预期性 |
6.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
预期性 |
7.社区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
预期性 |
8.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
90% |
预期性 |
9.全市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士数比“十二五”期末增加55% |
/ |
预期性 |
10.三级医院全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 |
80% |
约束性 |
11.二级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 |
50% |
约束性 |
12.创成国家级护理重点专科1个、省级护理重点专科1-2个,扶持建立市级护理重点专科20个 |
/ |
预期性 |
13.争创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2个 |
/ |
预期性 |
14.二级及以上医院ICU、血液净化、介入专业护士持证上岗率≥90%;手术室、内镜室、供应室、急诊急救、产科、新生儿危重症护理专业护士持证上岗率≥50%,其他开设ICU、血液净化、急诊急救、心血管、骨科、产科、新生儿危重症等专业市级专科护士500名 |
/ |
预期性 |
15.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二级以上医院每半年开展1次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1次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优质护理服务第三方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 |
预期性 |
16.护士依法执业,注册在院在岗率达到100% |
/ |
约束性 |
17.争取增加设置护理院(或医养结合康复医疗机构)1所 |
/ |
预期性 |
18.10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护理管理信息化(覆盖队伍、岗位、质量、安全等全环节、全过程) |
/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护士条例》,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职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执业护士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完善医疗机构护士执业相关规范、护士配备基本标准,建立并实施护士培训和定期考核制度。增强护士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规范护理技术行为和执业行为;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办法》,依法严格护士准入管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注册有效率达到100%。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提高护士队伍总量,增加医院护士配置。为了适应深化医改、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注册护士和护理员数量,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数量。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三)优化护士队伍结构,提升护士整体素质。
强化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和新护士学历层次,增加大专层次护士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护士比例。到2020年,全市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85%;三级教学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95%;其他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9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不低于80%。
(三)扎实推进“优质护理”“天使服务”活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成效,到2020年,全市所有公立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护理职责,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后勤保障支持,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运用电子信息系统,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完善护理服务标准、规范,健全护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体系。
(四)深化医院护理管理改革,完善护理管理体系。
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护理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建立责权统一、职责明确、精简高效、领导有力的护理管理体制,实现符合临床护理工作特点的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化管理,建立规范的护理专业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称晋升制度等。以实行岗位管理为切入点,完成护理岗位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完善与护理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相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使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更加注重临床护理实践,建立稳定临床护士队伍、充分调动临床护士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建立专科护理和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
十三五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将护理人才培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特别是要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护理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人员的进修、专科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专科护理人才储备库、护理管理人员后备库,加强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扩大市级专科护士培训的专业范围。探索开展ICU、血液净化、介入专业护士持证上岗。争取到2020年,建立5个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实习基地,重点在ICU、急诊急救、血液净化、心血管、骨科、产科、新生儿危重症、PICC静疗等领域专科护士的培养,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 继续实施市级护士长岗位培训,到2020年,全市二、三级医院100%的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完成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二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护士长50%完成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着力推进护理管理从经验化向知识化、专业化转型。
(六)延伸护理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家庭和社区,注重患者的延续性护理和康复,拓展护理服务领域,积极推进社区护理爱心奉献团队活动。提高社会养老院的护理服务水平,提供居家的长期护理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高对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老年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提供长期护理、康复、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的能力。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一级或二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
(七)完善护理教育方式,加快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
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大力培养临床实用型护理人才。完善护理教育方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入与临床护理接轨的服务理念和操作技能,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课程设置方面,加大心理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进一步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密切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适应护理专业实践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学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
(八)发挥专科护理特色,大力发展中医护理。
提高中医护理水平,发挥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注重中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加强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开展中医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九)拓宽渠道,加强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拓宽我市护理领域的国内、省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护理服务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积极争取与国际社会、兄弟地市在护理人才培养、业务技术、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护理事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护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护理工作,积极出台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能推动护理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为护理事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各医疗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想办法及协调各部门支持护理工作,院长要专门开会研究护理问题,亲临临床一线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为护理工作和护理事业发展提供一切有利条件。要努力提高护士待遇,增加护理队伍建设的投入,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构建护士职业发展空间,稳定护士队伍,使其安心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抓好《规划》实施。要主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价格等部门共同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协调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护士队伍建设相关经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护理职称评定,简化评定程序;协调教育部门深化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规范护理专业设置,全面提高护理人才教育质量;协调价格部门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包括护理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等。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宣传先进护士典型和优秀事迹,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理解护士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扶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细化各项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扎实开展各项护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制定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办法,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2018年,我委将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二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贯彻落实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