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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7-07-21 15:29 【字体:

九卫医字〔201792

 

 

关于组织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管医院:

夏季高温是无偿献血淡季期,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推动全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统一部署、周密安排,鼓励符合献血条件者积极参与,确保按通知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各单位按职工人数不低于20%的比例参加献血)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卫生计生单位职工参加献血,在20178月底以前完成,具体献血时间、地点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确定。

三、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管医院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献血,在20178月底以前完成,具体献血时间、地点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确定。

四、《献血法》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希望各地各单位对献血人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信息及时总结并上报,我委也将对各单位献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

联系人:张 雯 电话:8112210 13907923993

      熊海勇         13607926369

 

 

 

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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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1 15:29

九卫医字〔201792

 

 

关于组织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职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管医院:

夏季高温是无偿献血淡季期,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市临床用血需要,推动全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统一部署、周密安排,鼓励符合献血条件者积极参与,确保按通知要求完成本项工作。(各单位按职工人数不低于20%的比例参加献血)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卫生计生单位职工参加献血,在20178月底以前完成,具体献血时间、地点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确定。

三、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管医院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献血,在20178月底以前完成,具体献血时间、地点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确定。

四、《献血法》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希望各地各单位对献血人员给予表扬和鼓励,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信息及时总结并上报,我委也将对各单位献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

联系人:张 雯 电话:8112210 13907923993

      熊海勇         1360792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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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