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医字〔2016〕97号
关于《浔阳罗晓辉诊所设置审批备案》的批复
浔阳区卫计委:
根据你委《关于拟设浔阳罗晓辉诊所设置审批备案的请示》(浔卫医字〔2016〕20号),我委审核了相关材料,同意浔阳吴崇域设置。并要求你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暂行)》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指导、监督,符合规定后予以审核及发证,并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对该诊所的监督管理。
附件: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