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医字〔2016〕113号
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并报告。
联 系 人:牟佳亮 联系电话:0792-8323281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请大家自行在国家卫计委网站医政医管医疗质量栏目下载)
2016年12月5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