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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8-03-05 00:00 【字体: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九人社发〔20124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民政局(处)、财政局(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11开始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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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5 00:00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九人社发〔20124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民政局(处)、财政局(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二、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11开始执行。

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财政局

2012918


来源:中国九江网